舒城县城市管理局机构设置
| 序号 | 股室名称 | 股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股室职责 |
| 内设机构 | ||||||
| 1 | 办公室 | 钟浩 | 0564-8677207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桃溪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向东150米城管局三楼301室 |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宣传、文明创建、脱贫攻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双拥、信访等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及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及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 2 | 综合管理股 | 孙正勇 | ?0564-8683561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桃溪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城管局三楼306室 | 负责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报表的编制、上报及公开工作;负责年度国有资产报表的编制及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局物资采购及备案工作;协调局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及招标工作;负责局及局属单位、保洁中心、飞霞公园、物业维修基金账务管理;负责全局工资、社保等其他工资的发放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房租收缴工作;负责局公务车辆维修的质量把关工作;完成车辆保险的购买、车辆年审及车辆事故处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 3 | 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 陈锋 | 0564-8670202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桃溪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向东150米城管局二楼207室 | 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类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更新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拟定、计划制定、任务下派及系统维护;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 4 | 政工督查室 | 李睿 | ?0564-8670387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桃溪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向东150米城管局四楼401室 | 负责全局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工作标准的制定、考核工作;负责对各股室、各二级机构执行局工作的部署情况的督查、反馈、考评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工资管理等人事工作。 |
| 直属事业单位 | ||||||
| 1 | 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 朱思春 | 0564—8528570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飞霞路与水杉路交叉口向东50米城管执法大队五楼 | 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本县城市市容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订与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市容专业规划(包括城市容貌标准)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燃气、物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违法行为查处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交通、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分违法行为查处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建筑物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查和监管;负责城区临时性建(构)筑物搭建、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占道施工的审查和监管;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审查和监管;负责占用城市道路作为机动车辆停车场的审查和监管;负责城区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 |
| 2 | 园林管理所 | 孙静安 | 0564—8677207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桃溪路与春秋路交叉口园林管理所五楼 | 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对占用城市绿地、移植等行为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的管理,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建设,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督促、检查、指导建制镇、单位、居住区附属绿地的建设和养护。 |
| 3 | 城区排水管理中心 | 杜容军 | 0564-2787716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桃溪中路苏塘公园 | 负责城区排水管网、泵站等设施及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汛期具体负责城区及外围排水设施统一调度;负责城区排水设施的统计、核查、养护和排水信息管理;参与城区排水规划的修订、评审、新改建项目论证、竣工验收等;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具体事务工作。 |
| 4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 | 沈皓 | 0564—8670727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飞霞路与水杉路交叉口向东50米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二楼 | 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拟订本县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燃气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管理范围内市政道路设施、桥梁设施、污水设施、照明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工作;负责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燃气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查和监管;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查和监管;负责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审查和监管;负责燃气经营及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审查和监管;负责城镇污水排水及设施处理的审查和监管;负责城市照明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负责道路占用费、道路挖掘修复费及污水处理费的收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告知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并做好相应的协助工作。 |
| 5 | 环境卫生管理所 | 汪香 | 0564—8677312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桃溪路与春秋路交叉口环境卫生管理所四楼 | 负责城区道路的清理保洁,部分单位小区的垃圾清理,河道的保洁,小广告清理以及公厕卫生的检查督促;负责全县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装潢垃圾的处置工作。 |
| 6 |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谢劲松 | 0564—8679205 | 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桃溪路与春秋路交叉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二楼 | 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管理;?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对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指导小区创城工作和业主自治组织的建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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