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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02-26 17:06 信息来源:数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万佛湖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侯,已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31

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8号)和《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舒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数据管理、运用、共享改革,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政府数据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县级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查论证、建设监督、竣工验收、资产管理、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全县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统筹协调县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五)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六)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七)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政府数据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

(八)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各乡镇、开发区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安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行政工作的协调、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承办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 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协调做好群团、统计、人口计生、综治、文明创建、双拥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二)数据资源管理股。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和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设管理全县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协调推进基础信息库和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承担县级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查论证、建设监督、竣工验收、资产管理、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全县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促进政务数据资源在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县电子政务外网、县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政务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统一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监督管理经县政府同意的由部门单独设立的政务服务大厅;指导监督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和事项进驻工作。承担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四)标准规范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研究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开展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发展中问题的调查和研究。

第五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4名。

            纪检监察、工会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 3 月 31 日起施行。

 

办公地点:舒城县梅河路与春秋路交叉口,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负责人:龚传鲜

邮政编码:231300

电话:0564-8677201

邮箱: scxzwfwzx20180801@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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