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
为加快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以及《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电子证照数据归集是实现“一网通办”动态性基础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将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高效运行提供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加快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实现高频电子证照完整归集,要求做到“应归尽归”,不断提升证照归集数量及质量。各单位要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办事大厅、特定执法检查中的材料收取、核验、备案、存档等办事环节中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复用,重点是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和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照共享应用。
二、归集范围
各单位严格对照《舒城县电子证照目录清单》(附件 1),对本单位履行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过程中制发的各类证件、执(牌)照、批文、鉴定报告、证明材料、办事结果等所属证照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归集。同时,结合实际对清单虽未列入但工作中确实发生的证照也要一并进行整理归集。
三、归集方式
一是线上同步归集。凡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分厅办理业务的事项,应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增加制证环节。在业务办结当日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电子证照制作,实现新增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
二是线下静态归集。凡是通过省级及以上垂建或市级自建系统办理业务的事项,应按照《电子证照数据格式要求》(附件 2),将电子证照数据制作成相应电子文件(excel 版或扫描版 pdf),于业务办理完成 2 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六安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并通过电子证照系统完成电子证照制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职责。各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的窗口单位和涉及但未进窗口单位是电子证照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单位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要加强与省市两级对口部门对接,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7 月 5 日前完成电子证照数据梳理上报工作。
二是严格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狠抓工作落实,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任务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此项工作将列入县“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度考核和重点督查工作事项,并将按月通报工作进展。
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