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政办〔2018〕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
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行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11月底前,全县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全面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在“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11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县政务服务中心5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11月底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二、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专项行动
针对“一网通办”存在的信息应用广度深度不足两个突出阻 点,推进数据共享利用,逐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凭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2018年11月底前逐步实现群众凭身份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一证通用”。(县发改委、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所列为责任单位,下同)
2.推广“皖事通”移动应用品牌。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广“皖事通”移动应用,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办件群众“皖事通”手机APP装载应用率达50%以上。(县发改委、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3.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2019年2月底前实现对全省统一的网上投诉受理系统的成熟应用,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 区管委)
4.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延长网上办事链条,推进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当接受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在线支付、快递寄送,努力让群众办事不跑腿,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智慧+”政务服务。(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5.积极响应省政府推出的“三级双百”高频事项。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2018年8月底前,在全县梳理出线上线下通办的100项高频事项。2018年11月底前,在网上设置专栏,在实体大厅设立专区,涉及多部门的事项,打通跨部门流程,实行主题式服务。(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6.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源头管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要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对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办,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7.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利用。2018年10月底前,全县相关单位要利用电子证照系统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制证,重点推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毕业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婚姻登记证、行驶证和营业执照等常用证照的制证;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完成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调用共享。2018年11月底前,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中得到应用,为减少材料、优化流程提供支撑。(县发改委、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8.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依托“信用安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三、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专项行动
针对实体大厅“多门、多窗”和事项“应进未进”两个突出阻点,重点解决“一扇门”不健全、事项进驻不到位和窗口“冷热不均”、群众办事来回奔波、申请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站式”集中集成办理。
9.健全政务服务大厅。2018年11月底前,没有设立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的乡镇(街道),以及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的村(社区)要全部设立,服务场所可通过新建、调剂、租赁等方式解决。加快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水平,健全自助服务、智能引导、智能辅助等功能。(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10.整合部门单设的服务大厅。2019年6月底前,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再保留。因安全等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经县政府批准,报市政府备案,并更名为“行政区划名称+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办事大厅”,由县政府统一监督管理,执行统一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监察。(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11.推进事项全部进驻中心。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全县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12.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县直相关单位分设的办事窗口分类整合为综合窗口,制定服务规范,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事项受理清单,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加强窗口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窗口办事效率。(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
13.推动服务窗口与网上平台集成融合。2018年11月底前,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取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
四、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
14.减材料、减环节。按照“八个一律”清理标准,推进“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2018年11月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到2019年11月底减少60%以上。(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相关单位)
15.推进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梳理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的关联事项,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环节多、材料多、时限长问题,整合再造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利用网上并联审批系统,推动更多事项“最多跑一次”。(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相关单位)
16.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推动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村、社区等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五、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服务创新
锁定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全市最少、审批时限全市最短的目标,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到2018年11月底做到事项最少、时限最短,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
17.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的要求,及时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持续精简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推进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等统一规范。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措施,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县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18.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针对审批承诺时限反弹问题,认真落实省政府245号令确定的承诺时限,巩固近年来流程再造压缩时限的成果。严格依法规范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有依据没有规定时限的,特殊程序时限不得超过审批承诺时限的一半。(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19.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刻章流程,2018年底全县实现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通过联合审批、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区域评估、承诺制改革,两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2018 年底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手续。集成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及水电气过户等服务,2018年底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政府办)
六、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20.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根据《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评价。每季度组织对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建设“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规定纳入考评体系。(县“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
七、建立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1.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思路、交任务、抓落实,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体部署,与建设“四最”营商环境一体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梳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阻点和制约,全面查找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加以解决。要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任务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22.加强宣传复制推广。在全县范围内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工作中的亮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扩大公众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复制推广其他地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中市场欢迎、群众认可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23.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建设“四最”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不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并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24.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褒奖激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改革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调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县政府办、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