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11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围绕《方案》起草,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谋划。认真学习研究了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有”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吸收借鉴先进地市相关经验做法和市部署要求,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11号),分析了当前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有”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工作方面的难点堵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目标导向,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2023年12月25日草拟《方案》。三是征求意见。2023年12月29日征求相关责任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于2024年1月5日以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名义印发。
三、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办理建筑许可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效,真正实现由“一窗受理”转变为“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高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优化“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有诉必解”的“四有”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第二部分实施范围,县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第三部分主要措施,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四有”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免费的全流程“专人+帮办+陪办+代办”“一站式”服务,以“四有”综合服务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配合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四有”窗口建设。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接受社会监督、日常督导检查等措施,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回应。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积极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的服务理念和服务事项,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
五、创新举措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四有”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免费的全流程“专人+帮办+陪办+代办”“一站式”服务,以“四有”综合服务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开展集成服务,加强培训教育,强化示范引领,进一步优化、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实施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同时定期开展座谈,积极对接企业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需求,帮助企业厘清发展思路,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适时开展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