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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02 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5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的范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各行政机关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行政机关要进一步修订、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更新,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公开指南(公开信息分类、获取方式、工作机构)和信息公开年报;
(2)除依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外,行政机关还应当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公款出国出境、公务车辆购置和使用、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和探矿权出让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项目开工、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验收情况;录用行政机关、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条件、数额和考试录用情况;社会救助条件、标准、对象的确认和救助资金、物资管理、发放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督管理、环境污染事故查处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情况;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及其价格标准、定价依据、执行时间;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与此同时,还应及时准确的补充公开下列政府信息:概况信息;政策信息;工作信息(领导活动、政务动态、提案议案、资源开发、国资管理、税收管理、招商引资、社会治安、政府建设等);社会监督(听证会、审计结果、监督投诉等);公共服务(医疗服务、教育考试、水电气、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办事指南(面向公民、面向企业等)。
2.主动公开的方式。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各行政机关通过中国舒城(www.shucheng.gov.cn)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单位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按月(季)编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目录,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受理、处理公众提出的信息申请,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回复,稳妥处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统计年报工作
各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年度报告工作须在下年度3月1日前,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本机关《XX单位XXX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并在“中国舒城”、“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上进行公开。
(四)保密审查工作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严格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审核程序进行预先保密审核,实行单签制记录,明确有关保密审核的职责分工、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机关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确定具体经办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各行政机关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考核制度,量化考核分项,确保考核效果。具体考核工作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会同县监察局等单位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列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同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采取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等方式,畅通公众监督、评议渠道,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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