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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商中心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20 10:03 信息来源:招商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招商中心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特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改进和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全中心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

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招商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主动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四、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

1.职责分工。中心领导分工和招商中心承担的各种职能、职能股室的职能。

2.政策法规。按规定可公开的各级招商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办事指南。办事和有关行政审批、审核,包括办事内容、依据、条件、程序、费用、流程图、时限承诺、结果、监督管理等。

4.招商改革。推行每项招商改革的指导思想、意义、目标、内容、措施和要求等。

5.财务管理。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

6.部门采购。部门采购项目名称、地点、数量、规格、时间要求、采购程序等。

7.专项资金管理。各种专项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原则、支付方式、办理的程序等。

8.信息公告。本中心发布的不涉及秘密的有关通知和信息。

9.工作动态。涉及本部门的发展动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政务督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等。

10.工作计划及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11.统计资料。按规定应公布的统计资料。

12.政务监督。公开接受监督的电话、信箱、投诉处理制度、投诉处理情况报告等。

13.回复查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群众咨询、投诉等办理情况。

14.便民咨询。解答群众办事疑问,政策法规要点释疑等。

(二)对内公开

1.半年、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情况。

3.中心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和任免情况。

4.拟发展党员对象有关情况。

5.涉及中心机关干部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方法和时间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是网络上公开。及时将我中心承担的各种职能公开,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更新公开内容;凡是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采购信息必须进行公告。二是电视上公开。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三是会议上公开。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方案,做到阳光操作,公正、公平、公开。四是在宣传手册上公开。编印宣传手册和服务指南,分发至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

(二)政务公开的程序

1.由内部职能机构提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

2.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在信息生成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内公开相关内容,在需要时,随时对内公开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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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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