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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2022年1-8月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小结

    发布时间:2022-09-19 15:53 信息来源:舒城县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2年,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发改委、市公管局业务指导下,深化落实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工作,让制度“瘦身”,给企业“减负”,打造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加强招投标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交易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2022年以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其他交易项目488个,成交56.57亿元,节约政府性建设、采购以及其他(节资)3.56亿元;实现国土资源使用权、产权以及其他(增资)增值0.06亿元。

    (二)建设工程共完成项目117个,成交33.58亿元,节资3.06亿元,节约率8.35%;建设工程小型项目258宗,成交4.57亿元,节资0.24亿元,节约率4.28%

    (三)政府采购共完成项目51个,成交1.24亿元,节资0.25亿元,节约率17.04%

    (四)产权交易项目共完成25个,成交219.27万元,增值1.3万元,增幅0.60%;其他1(增资)6宗,成交735.93万元,增值387.12万元,增幅111.01%;其他2(节资)3宗,成交362.26万元,节资110.82万元,节约率23.42%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8宗,成交13.57亿元,增值289.7万元,增幅0.21%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坚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让数据多跑路,让各方交易主体“零跑腿”。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我县完成了188个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100%。实现了区域联动,支持省内CA互认。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方式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二)持续为企业“减负”,基本实现制度上“零成本”。首先,交易平台全面“零收费”,自查并废止了所有关于涉企收费的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免收服务费用,招标文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开放下载;第二,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工程建设领域除依法可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不得超过法定限额;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免收投标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同时推行保证金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代替现金缴纳。2022年以来,共117个建设工程项目支持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实际使用了3794个银行保函,释放企业资金8.25亿元,共33个项目以履约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释放企业资金0.41亿元。

    (三)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畅通异议投诉渠道。投标人对招投标工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同时支持线下或线上提出,维权渠道不仅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人告知,同时在交易网站首页和单位办事大厅显目位置张贴。20221-8月份,我单位投诉按时办结率为100%

    (四)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条款,破除市场隐性壁垒,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对存在有限制性条款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备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主要是检查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不合理限制情况,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加强交易数据上传质量工作,保证交易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对操作交易系统不熟练的招标人进行培训和窗口辅导,在部分关键的系统操作上由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加强对代理机构的培训和考核管理,实行“一标一评”制度,督促代理机构提高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明确人员责任,“谁审核谁负责”,对上传数据质量严格把关。

    (六)遏制、打击串通投标行为,运用大数据、预警研判模型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招投标智慧化监管,有效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通过智慧化监管手段,可以更有效地发现串通投标线索,是打击串通投标的一个有力手段。2022年以来,已移送案件线索2起。

    (七)积极推进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六公管委办秘〔20222号),我县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提前发布招标计划,进一步提升了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

    三、助企纾困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人对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独立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中小企业份额占比不得少于40%。限额以下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方案同信用评价评审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已开标的4个项目,全部由本县企业中标。 

    (二)落实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制定帮扶措施,解决本地建筑业痛点、难点,促进我县建筑业进一步发展壮大。限额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小型工程项目引导发包人优先推荐本地企业参与竞包,对于县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足的,应优先推荐市内企业。房建和市政工程公开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引用六安市住建部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并相应赋分。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同央企、省内外大型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进一步提升本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

    (三)引导招标人优先选择市内优质产品,提高本地产品市场占有率。引导招标人在项目设计环节将本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推荐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在设计图纸中标注相关产品的推荐品牌(厂商),并以此作为下一步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依据。

    (四)试点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率超过50%的项目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情况

    (一)落实招标文件会商制度,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据《六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六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备案审核负面清单制度,督促招标人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代理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指向性条款,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该工作纳入到代理机构“一标一评”考核内容。除特大型和技术特别复杂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以外,招标人不得以企业业绩、奖项等内容作为评审条件,水利和公路项目评标办法原则上应采用C1类和合理低价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以及县公管局、交易中心相关股室进行现场会商,采用通用范本的线上会商,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合法合规。2022年以来,共备案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标文件160个,提出审查备案意见83条。

    (二)试点推进“评定分离”招标方式,实现“公平竞争”与“科学择优”的有机结合。制定印发了《舒城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方法招标实施办法(试行)》,我县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招标人通过考察、定标,可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进一步落实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2022年以来,我县共7个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法进行招标,中标金额17.77亿元。

    (三)全面夯实开评标活动监管,提高开评标现场监管力度。落实专人监管制度,在开评标过程中,县公管局安排专人对开评标现场进行跟踪监督,规范开评标现场秩序,强化开评标现场管理能力和监督职责,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合法有序开展。加强对评标专家和代理行为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当行为并记录在案,2022年以来,共对9家代理机构、5名评标专家扣分并通报。依托信息化手段,整合开评标现场音视频资源,构建“音视频一标一档”,实现项目归档后秒查询、可追溯,做到了招投标档案归档科学化、完整化、规范化。

    (四)规范异议(质疑)、投诉处理,促进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异议、投诉处理责任,督促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合理合规回复异议,不得推诿、搪塞,回复应客观公正、依据充分。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投诉且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投诉处理应落实“集体会商制”和“专家论证制”,回复前公管局及交易中心相关股室进行集体会商确定处理意见,投诉事项难以判定的应组织专家论证。今年以来,处理项目投诉、举报共31例,均已按时办结,根据处理结果对21家投标人进行了处罚。

    (五)对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实行“绿色通道”,提供“四个优先服务”,即优先受理进场,优先发布公告,优先抽取专家,优先安排开评标场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受理制”。对于非法律必须的招标材料,招标项目满足招标相关技术资料等基本条件,经招标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予受理登记,由过去“审批资料不齐不能办”变为“一边办理审批,一边受理备案”的并行推进模式,缩短招标备案时限,降低项目审批环节的启动门槛,大大加快了项目进展。

    (六)开展标后履约监管以及履约现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履约检查,实现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的“闭环管理”。检查内容涵盖关键岗位到岗、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农民工工资发放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检查内容书面向建设单位反馈并同步发送整改建议。通过标后监管,打击了“挂靠”、“租借资质”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失信行为,加强了履约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2022年以来,共进行了三次标后履约检查,检查结果在网上公开通报。

    五、落实2022年第三方评价指标工作情况

    (一)整理、梳理办事指南,确保市场主体“一点就能办”。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 2022年版)》要求,对四大板块的各流程办事指南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办事流程、办理材料、签章要求等与实际办理一致。所有办理流程均实现线上办理并列明办理网址。同时根据工作流程的变化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交易主体在看到办事指南后即可顺利办理业务。

    (二)制定《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严格落实服务标准。服务细则从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发布、合同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等九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服务责任人、办事流程、办事材料、服务标准,实际工作中要求各服务责任人按照服务细则做实做细各服务事项,坚决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三)交易过程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无纸化”交易。制定了《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零跑路”交易事项清单》,从项目登记到履约信息公开均采用线上办理,代理合同和中标合同采用线上签订,招标文件(公告)、答疑澄清、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投标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线签章发布,中标通知书由各方主体在线签章发布,相关资料由六安市公共资源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归档。实现了交易文件“在线检”、异议投诉“在线办”、评标专家“在线抽”、交易进程“实时查”、中标通知“在线发”、交易文档“在线存”。

    (四)积极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利用区域间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等优势,破除评标“熟面孔”,同时也是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221-8月我县共开展81个工程建设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占比率68.07%,政府采购共开展73个,占比率97.33%

    (五)缩短场内流转周期。一般项目从招标公告发布至开标原则上为20日,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由服务责任人督促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由于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以及近期投诉和异议较多,还有项目进行了行政复议,导致多个项目发放中标通知书时间延长。虽采取了专人督办等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行政复议项目场内流转周期达到了135.98天,对平均周期产生了巨大影响。目前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场内平均流转周期为33.9天,政府采购项目为29.25天。

    (六)着力提升合同和履约信息公开率。截止20229月我县工程建设合同公开率90.68%40日内的合同公开率82.2%,政府采购合同公开率96.49%40日内的合同公开率94.47%,工程建设履约信息公开率81.36%。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采用专人负责制,工程建设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日内,政府采购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完成合同公开,对合同约定工期即将到期的,提醒招标人在网上完成履约信息公开,因故未能完工的应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案。对无故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我单位将在一定时间内拒绝其进场办理业务确保在今年第三方评价检查前工程建设40日内的合同及时公开率达到90%以上。

       (七)严格执行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制定了《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限时办结制度》,明确了责任股室和办结时限,要求项目登记、交易公告发布、成交公示发布、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放等共12个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完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制定了《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制度》、《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制度》、《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好差评”结果、办件流程、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各方主体的批评监督,对服务质量有意见建议的可在网站互动交流版块反馈。

    (九)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各方主体满意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廉洁、高效”交易环境,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勇于自我革新,通过优化服务、为企减负、制度瘦身、简化程序等一系列举措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各方主体满意度。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惑

    (一)部分评标专家业务水平低,影响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部分评标专家平时疏于业务学习及知识的更新,不熟悉新发布的政策法规,导致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到位甚至理解错误,部分评标专家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却缺乏实际经验。评标时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解释,不能公正的进行评标。

    (二)投标成本的降低导致违法犯罪行为增多。随着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普遍推行以及平台零收费的实现,投标成本不断降低,少数投标人利用国家的大好政策实施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如何实现为企减负和打击串通投标两手都硬是当前工作的难点。

    (三)造价咨询、代理机构无准入门槛,能力水平无法保障。在国家取消了造价和代理资质以后,各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代理人员没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准入要求,在我单位普遍出现的情况是代理人员专业素养差,能力水平低,连最基本的编制招标文件和开评标现场服务工作都无法胜任。在取消了入库限制以后,如何管理中介机构,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也是当前工作的难点。

    (四)少数招标人对创优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理解有偏差、不透彻,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明显滞后,仍然存在有“招大招强”的老派思想。在对营商环境政策不断的宣传引导下,大部分招标人已经对有关政策有所理解,但少数招标人仍想通过设置过高标准的业绩、奖项以达到排斥中小企业、给大型建筑公司中标的目的。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指标的落实工作。在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对照评议细则,找差距,补短板,持续为企减负,制定工作清单,各成员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团结统一;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强化过程监督,推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评标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一标一评”工作,拟制定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督促相关人员提升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中介机构按照信用等级和能力水平承揽业务,使优质企业有更好的生存空间。

    (三)争取实现企业减负和打击串通投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利用现有手段,通过不断的优化招标文件范本、加大惩处力度等手段遏制、打击串通投标行为,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

    (四)持续推动“两场联动”标后履约检查。进一步完善检查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配合,检查内容从合同签署到竣工验收阶段全覆盖,加强招投标监管的威慑力,营造守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建筑市场环境。

        (五)对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 2022年版)》,提升平台服务质量。依据目前工作,对照先进找差距,检视自身的不足和短板,持续优化平台服务质量,争取在2022年第三方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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