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舒城县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取得显著质效。
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降低。全面免收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交易平台全面免收服务费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全面支持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严格落实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严格按照“徽采云”平台政府采购任务书中的要求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