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第三章规定:“加大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各省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要会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制度规则体系的统筹规划,并强化对市县招标投标制度环境的监督指导。要从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高度,以问题最为突出的市县一级为重点,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除少数调整政府内部行为的文件外,要按照应减尽减、能统则统的原则,对各地市保留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实行总量控制和增减挂钩,避免边清边增;各县区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此类文件。”
截至目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