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设立小微工程及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微工程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广泛收集有关线索或问题。
一、举报受理范围
1.决策审批与规避招标。决策审批中的权钱交易、优亲厚友;规避招标(支解发包、化整为零、招小建大,虚构涉密/应急项目,明招暗定、先建后招);以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等形式将依法必招项目转为非招标方式;为特定关系人量身定制立项条件。
2.信息不公开。招标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依法必招项目不在法定媒介发布公告或公示;不同媒介发布内容不一致;提前泄露招标信息。
3.设置壁垒。招标文件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件;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差别化信息;采取不同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4.评标不公与违纪违法。评标过程不规范;评标专家与相关方私下接触、串通围标;评标专家履职不到位、打倾向分;收受或索取财物;招标人代表不客观公正履职或泄露保密信息。
5.插手干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打招呼、批条子、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优势。
6.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施工建设中擅自变更、偷工减料;验收管护中弄虚作假、失管失察;资金使用中截留挪用、财务混乱。
7.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涉及小微工程及招投标领域的其他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二、举报电话
0564-8568623(县交易中心督查股)
0564-8626451(县交易中心办公室)
0564-8620351(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三、举报邮箱
scxggj@163.com
四、受理时间和方式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受理方式:线索人可通过受理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五、温馨提示
监督举报采取实名制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31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