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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7-20 00:00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周自力代表:

近年来,我县相关执法部门不断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城区群众出行环境有很大改善,但是,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随意启停、抢占机动车道的行为仍为突出。为此,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们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效果。

一、摸底排查,广泛宣传

2015年开始,我局经济检查执法室、稽查大队与飞霞、十字街、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联动,对城区电动三轮车组装厂家和销售载人电动三轮车经营户进行排查摸底;同时,加强与生产经营户的沟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排查摸底,我县电动三轮车组装厂家共4家;销售电动车的共17户,其中销售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有7户。

二、集中整治,长效管理

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依法向4家电动三轮车组装厂家和17户电动三轮车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生产经营户依法没收其生产经营的三轮车并处以罚款。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电动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及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县4家电动三轮车组装厂家已全部停止载客电动三轮车组装;7家载客电动三轮车经营户正在采取退回、异地转销等多种方式将购进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处理,其他10家正常销售电动车的经营户经过宣传也承诺不会购进销售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三、突出重点,从严执法

我局将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的管理作为常态工作来抓,把日常巡查与群众投诉结合起来,对疑似生产、销售电动三轮车的,做到有诉必查,有疑必查,通过巡查及时发现苗头,露头就打,不给生产、销售者有可乘之机,以防死灰复燃。

今后,我局将继续抽调执法人员参加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对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依法进行源头管控,严把准入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无3C认证等合法手续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从源头杜绝城区载人电动三轮车市场的混乱局面,切实净化我县城区交通环境。

 

办复类别:由主办单位(县公安局)填写

联系单位: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8621616

 

2018年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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