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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0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7-20 00:00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纪光菊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营养餐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中小学营养餐食品安全是社会各界长期关注的食品安全焦点问题,更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营养餐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我局不断积极探索并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强化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联合教育部门着力构建农村中小学营养餐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营养餐吃得安全、放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18年3月,我局联合教育局印发《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部门工作职责,教育、市场两部门联合对学校食堂营养餐食品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整体合力,齐抓共管。各市场监管所联合中心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整治行为等内容,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安全良好环境。

     二、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明确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全县制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等共42项制度,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二是落实学校营养餐食材配送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配送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追溯制度,对食品制作及运输过程进行远程监控、移动监管,按要求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三、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将所有学校食堂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从行政许可、人员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及食品添加剂管理等方面,对学校食堂实施全时段、全环节、全覆盖无缝监管。二是采取日常检查和随机检查的方式,不断强化检查监督力度。三是在中高考等关键时间节点,由各市场监管所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摸底排查,指导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因食品安全问题影响考生发挥。四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重点检测学校食堂常用食材、餐用具清洗消毒、预包装食品以及饮用水卫生等,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五是运用“机器助人”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学校食堂实行“明厨亮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透明厨房”工程,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全民共治格局。

     四、严格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感谢县政协委员对我县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由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填写

联系单位: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8621616

 

                       

2018年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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