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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09:01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办公室;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616)。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规范,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度,我局积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立足公众需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把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双随机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价格行政处罚等专栏,及时发布相应栏目信息。在确保信息不泄露的前提下,我局主今年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信息561条,其中公开行政处罚与许可双公示、双打、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和信用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次(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2件次,均按要求做好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印发《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利用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一体化、全覆盖的政务公开新模式。一年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量386条,订阅单位数460个。

(五)监督保障。

调整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年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批示,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发布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定期通报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年度评优评先,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2019年,我局积极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发放新修订的《条例》、企业设立与注销、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知识材料300余份;通过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新《条例》亮点解读图解,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我局召开了由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学习会。三是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因机构改革,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修订了《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十二项制度》。同时,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县政务公开办的监测通报,我局组织人员全面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补差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3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1

减35

6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1

减1

135

行政强制

0

增1

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

93.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的一些成绩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1、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公开缺乏主动性,仅做到为了公开而公开;2、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3、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规范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了解和掌握百姓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构建全方位覆盖的沟通渠道和交流方式,落实阳光政务,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政务公开“时时在线”,倾听民众呼声、百姓声音,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