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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7-01 17:11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徐文荣等代表:

你们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摸底调查,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19415日实施后,从速度、重量等多方面作出规定,保障了骑行安全。为使新标准落到实处,我局自今年3月开始,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行业进行摸底调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检查了一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40多家销售门点。每到一处,执法人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和有关政策,讲解超标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和危害。

二、加强执法检查,查处违法制售非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我局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执法检查。我县唯一一家电动车生产企业路基亚公司,一度因为新国标规定太严格而停止生产,后在执法人员的宣传督促下,认识到非标电动车的危害性,认认真真设计新款式,扎扎实实改进工艺,终于生产出颇受大众喜爱的新国标自行车。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门点我局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凡发现有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执法人员实行首次整改制,当场责令商家对非标电动车进行下架处理,可以免予处罚;如果再有此类行为发生,执法人员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此外,凡发现商家有销售无3c认证的电动三、四轮车,我局将立即对其进行处罚;凡发现商家为车主安装电动车遮阳蓬、防雨罩等行为,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并耐心宣传安装蓬罩的危害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警示生产销售行业不制售非标电动自行车,努力营造新标准贯彻执行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开展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威慑力;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发现的违法生产、销售商家的信息;四是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理类别:B

联系单位: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8628121

 

 

                            2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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