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21 1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县政府关于政策解读机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统计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第三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由牵头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必要时由参与起草的相关股室参与解读。确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解读范围和载体。报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府规章、重要政策,均要通过县局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正确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等。

第五条解读形式。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

第六条解读程序。

(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单位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县局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查。

第七条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