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阙店为民农资专业合作社等78户企业:
舒城县阙店为民农资专业合作社等78户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0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以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现决定将舒城县阙店为民农资专业合作社等7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具体名单见附表)。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舒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门户网站等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附件:2020年度未年报被列入异常的7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ls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