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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周逢乐解读《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26 17:19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起草背景

202011月份,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精神,舒城县人民政府向六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请申报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20213月,《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申报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备案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123号)文件通知,对舒城县等13县(区)予以备案,并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力度,落实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的通知精神》(皖食安办〔202110号)和《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舒办发〔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此《创建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此次创建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文件起草过程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的通知精神》(皖食安办〔202110号)等文件出台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多次进行专题会议研讨调查走访部分乡镇相关县直单位,综合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多次修订形成了现有《创建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创建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争取2022年底创建成功。

五、主要内容

《创建工作方案》指导思想、创建原则、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六大部分组成,明确创建工作关键时间节点,分解重点部门工作职责,提出具体创建要求和目标,完善保障机制,为成功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作出了具体指引。

六、创新举措

《创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省级评价与管理办法,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增设了自查整改阶段,分解工作任务的同时对成员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增强联动,积极创新,广泛发动宣传。并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在全县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方案内实施步骤部分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严格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反馈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和群众意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弥补不足,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周逢乐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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