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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商标广告类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表(第13期)

发布时间:2021-12-31 09:49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经营场所
舒城县万佛湖镇张青门市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G64E88 张青 身份证 舒市监处罚【2021】514号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1)没收侵权“古井贡酒年份原浆”5年白酒4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14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第六代白酒40瓶;(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2021/12/24 2021/12/24 2022/12/24 六安市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一年 341523 2021/12/24 公开 行政处罚 张青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万佛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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