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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5:58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办公室;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6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602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强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建设市场监管规则与标准、高标准市场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涉企收费监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栏目建设,2021年上报重点领域信息88项。全面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做好机构领导、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两化平台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年度分栏目公示许可、处罚、监管等制度及监管信息3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共3件,均为自然人线上申请办件。其中:1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为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办结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核把关,从严落实信息发布人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分管负责人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表述规范。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对照发现问题整改完善,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主动公开新要求。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开设维护市场监管规则与标准、高标准市场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涉企收费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知识产权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栏目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会议,全面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组织召开市场监管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以会代训,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开展自查、增强保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及时开展问题核对确认和整改,同时,通过市场监管微信群调度、指导、解答各股室日常工作,及时释疑解惑。三是多方公开,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官方网站、移动合作短信平台等作用,大力宣传市场监管信息的新动态、风险预警、消费提醒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7

行政强制

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对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考核标准,对照排名靠前的先进单位,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股室和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不够,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水平不高,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对密切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新制定文件,完善政策解读程序,灵活采用文字稿件、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政策理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讲清楚、说明白,通过将“理论话语”转换成“群众语言”,将“理论观点”转化成“朴实道理”,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