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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3-23 15:24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委契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着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谱写新篇章,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舒城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和巡察监督。加强乡镇(开发区)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组织参加全市基层食安办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推动实施乡镇(开发区)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四员”制度,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实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使用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系统,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实施电子证书管理,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行小作坊登记证延续变更告知承诺制,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

()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靶向作用;坚持广泛覆盖,推动抽样工作向乡镇和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下沉;细化工作分工,减少重复抽检。落实监管人员参与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样的工作要求。创新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规范抽检信息发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日常检查。

()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食盐等重点品种,“两超一非”、重金属和生物毒素超标、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以及集中生产加工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风险、措施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重点整治。配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检查评估工作。撰写全县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定全覆盖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以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等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高铁站、城乡接合部等区域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临保期食品的日常检查,鼓励食品销售者设立专区专柜销售临保期食品。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舆情引导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深入开展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环节,对问题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配合省市局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第三方“双随机”检查,对大型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食品流通环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规范化治理,配合市局及第三方机构对全县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检查,配合市局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市级“双随机”互查。餐饮服务环节,深化“翻箱倒柜”式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集配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入网实体店等重点单位的检查,对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或风险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特殊食品环节,开展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案件和外地、外部门移交案件,以及媒体广泛关注、举报问题较多的案件线索,实行专人督办。强化业务监管股室与监管所的联动协调机制,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进行查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刑衔机制,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

(八)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严格桉照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党委政府调度指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冷链食品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加强进货查验,规范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加强集中监管仓建设并充分发挥作用,持续开展冷链食品市场排查、管控,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监督企业制定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面向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100%全覆盖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和公示栏设置。

()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人员管理、经营过程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广泛发动有条件的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督促母婴店、商超等特殊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食品安全自查,重点督促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自查,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推进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指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鼓励引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信息的追溯工作。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评议考核、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检查员队伍建设、重大活动保障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十四五”开篇谋好制度局。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本级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并发挥作用。

()加强人员培训。有区别、有侧重的开展职业化检查员和日常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检查+培训”。以新出台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制的宣贯培训工作。开展县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完善智慧监管。巩固完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成果。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5A级旅游景区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互联网”实施率达100%。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提升推进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互联网+监管”建设,确保快检室规范化运行。加大快检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快检督查考评,提高快检效能,实行食品安全快检室快检任务完成情况月通报制。快检车辆每月至少开展4次以上的随机抽检。

()强化社会共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深化区域和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示范建设和整治提升行动

()开展“食安舒城”品牌示范创建活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安安徽”、“食安六安”、“食安舒城”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食品安全“四项创建”。持续推动再创建1个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1条餐饮质量安全街区、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5-10家示范食品小作坊。

()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成品粮生产安全监管。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行动和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整治突出问题,完成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54家以上,每个市场监管所创建示范小作坊1-2家,积极培育食品生产示范集中区(园区)和示范行业

(三)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社会餐饮实施“互联网十明厨亮灶”,万佛湖5A级景区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十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引导餐饮服务企业对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设施设备等实施标识管理,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

(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照《安徽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细化任务,进一步强化对校长负责制的督促指导。与教育部门继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评选活动。开展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督查。

()配合开展长江流城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做好“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有关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配合商务部门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节俭用餐。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推行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 2020-2022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提升行动,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识骗、防骗能力。

 ()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

附件: 1.2021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2.2021年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计划

 

 

 

 

 

附件1

2021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环节

时间

检查内容

备注

食品

生产

11月底前

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1月底前

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1月底前

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行动,2021年完成54家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

 

11月底前

持续推进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2021年新创建诚信示范小作坊5家和小作坊集中示范区1个。

 

全年

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完成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并落实风险分级要求的检查频次。

 

全年

持续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县局本级不少于辖区有效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数和小作坊的20%

 

全年

持续加大“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力度。

 

全年

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和新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全年

持续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员考核抽查工作。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完成考核覆盖率100%

 

全年

持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成2021年度3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2018年度至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回头看”。

 

食品

流通

6-11

 

配合省、市局对农贸市场开展第三方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体系检查。

 

全年

对国抽不合格食品销售者开展跟踪检查。

 

全年

 

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

 

6-11

配合省、市局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双随机”交叉互查。

 

餐饮

服务

一季度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季度

高考前食品安全督查。

 

三季度

中秋节和国庆节前食品安全督查。

 

四季度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特殊

食品

4-11

组织全县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监督抽查。

 

附件2

2021年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计划

环节

名称

时间

整治内容

主要措施

食品生产

 

 

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全年(按月整治),于11月底前完成

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1.重点产品整治:(1)白酒;(2)食用植物油(芝麻油);(3)蜂产品;(4)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冷链食品。                2.重点区域整治:食用植物油(芝麻油)。

详见《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的通知》

食品流通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全年

 

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

详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餐饮服务

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一季度

 

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联合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风险隐患排查

二季度

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风险隐患排查

督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自查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三季度

 

秋季学校食品安

全风险隐患排查

 

联合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特殊食品

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11月底前完成

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行动

按照《舒城县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舒食安委办〔202010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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