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落实情况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目标管理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8 08:30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涉及4项,分别为知识产权工作(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质量工作,共8.5分。

一、知识产权工作

知识产权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预计全市前2位。

2021年,我县新增授权发明专利7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3件,比去年年末增长30% ,目前总数为509件;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42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预计全市前2位。

以食品安全“四项创建”和“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抽检与食用农产品快检,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推广“互联网+”建设,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021年,完成食品抽检1421批次;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分级6491家、6793频次,完成率100%;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 100%;完成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覆盖检查学校253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2次;创建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1 个、餐饮质量安全街区1 条、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示范食品小作坊10 家,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1 个、食品生产企业 2家;查办食品违法案件377件。亮点是全市食品安全“四项创建”和“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这两项工作也是市局在2021年主推的重点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束学龙副市长的充分肯定。

三、药品安全工作

药品安全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预计全市前3位。

以注重防范化解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风险为根本,加强药械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药械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和“规范药房”建设,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风险评定、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新冠疫苗和其他疫苗专项检查,保障全县药械化产品质量,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药械安全事故。2021年,全覆盖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62家、医疗机构426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8家次,抽检基本药物25批次、一般药物25批次、化妆品6批次,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达标率97%,风险等级评定药械经营使用单位448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000余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00余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00余例;查处药品违法案件16件。亮点是,我县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均为全市第一位;县区间药品安全交叉互查的发现的问题数在全市最少。

四、质量工作

    预计全市第1类。

我县2020年在全市率先获“安徽省质量强县”,2021年又率先获“安徽省质量认证示范区”。2021年,我县327家“四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176家,认证比例达53.8%,在全市名列前茅,位居全省同类县前列;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100%,首席质量官人数达174名;我县企业获六安市政府质量奖1家,实现在市政府质量奖的零的突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件。

                       

 

      202228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