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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举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03-14 15:24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和内涵,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登记管理职责,2月24日至26日,县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会。该局政务中心窗口和12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学习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22年登记注册工作要点》,解读了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受益所有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等政策内容。通过学习,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体登记的类型和登记原则、登记和备案事项、登记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和准确运用《条例》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在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同时,将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加力推行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预约服务、错时错峰办理、上门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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