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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仅剩一个月,未年报市场主体最高罚款10000元!

发布时间:2022-06-02 11:21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履行年报义务。

一、如何进行年报?

目前年报有两种途径。一是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在企业信息填报栏目报送年度报告。二是市场主体可以关注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并在右下方政务服务中点击掌上年报后,报送年度报告。

二、逾期未年报有何处罚?

一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2022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其中《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实施信用惩戒。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异常状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将会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补报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完成公示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但移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和信用修复的记录会一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逾期不参加年报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加大日常抽查检查频次,强化监管措施。

三、联络员更换了怎么办?

市场主体联络员已经更换,可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界面下方企业联络员变更自行修改。如原联络员信息遗忘,可以携企业申请、新联络员身份证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目前,年报时间仅剩最后一个月,请尚未年报的市场主体抓紧时间,切勿等到最后几天,防止因集中年报人数更多导致系统缓慢,耽误年报工作,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导致被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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