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舒城县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13日将《舒城县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至2021年1月13日结束,公示期间县市场监管局未收到任何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传真。
特此说明。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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