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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2-06-22 16:30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领域安全事故经验教训,全面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各类燃气相关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市场监管领域燃气相关安全事故发生,2022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自身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制定下发了《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落实了相关股室及各市场监管所的职责。

督促企业自查。该局督促2家天然气公司、2家车用气瓶,12家液化气站对照《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企业安全自查表》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开展流通领域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该局对53家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流通销售门店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监管台账。

开展定期检查。该局定期加大对各液化气充装站、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天然气公司以及燃气具销售门店进行监督检查,严查不扫码充装、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以及充气过程中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加强公用燃气管道安全监管,督促2家燃气公司认真清查在用压力管道,完善管道基本参数,健全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全面落实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责任,对公用燃气管道检验已超期但无法停用的,督促使用单位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及时报检。

积极处理燃气举报案件。今年以来,该局共接气瓶举报案件24件,并依据部门职责,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现场核查,按时予以回复。

截至6月20日,该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23人次,检查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燃气产品销售单位70余家,检查在用压力容器86台(次),压力管道200余公里,立案查处3起未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气瓶行为,已办结2件,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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