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经营地址 |
汪之凤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08HJ99 | 汪之凤 | 舒市监处罚〔2022〕331号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未按规定保持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1.给予警告;2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2-7-29 | 2023-7-29 | 2023-7-2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汪之凤未按规定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案 | 山七镇 | |||
查义平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02847 | 查义平 | 舒市监处罚〔2022〕332号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未按规定保持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1.给予警告;2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2-7-29 | 2023-7-29 | 2023-7-2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查义平未按规定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案 | 晓天镇 | |||
舒城山间食品有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TUFQP1U | 341523000112221 | 徐伍林 | 舒市监处罚〔2022〕318号 | 《安徽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加工食品及加工标签不符合规定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394.4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0.100000 | 0.039440 | 2022-7-27 | 2022-7-27 | 2023-7-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山间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加工食品及加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春秋乡 | |
舒城县阙店乡喜庆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HDH50P | 341523600078403 | 文林 | 舒市监处罚〔2022〕29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0.050000 | 0.001000 | 2022-7-27 | 2022-7-27 | 2023-7-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文林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阙店乡 | |
舒城县春秋乡惠万家购物加盟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1MBT6U | 朱守炳 | 舒市监处罚〔2022〕29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0.100000 | 0.000100 | 2022-7-27 | 2023-7-27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朱守炳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 春秋乡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家佳乐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TP4W11 | 谢明阳 | 舒市监处罚〔2022〕31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警告 | 保健食品专柜摆放 | 2022-8-15 | 2022-8-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谢明阳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案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敏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W61YG27 | 姚慧敏 | 舒市监处罚〔2022〕33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经营不符合食品标签规范的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 | 2022-8-15 | 2022-8-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敏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标签规范的食品案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友家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5GR534 | 李蒙蒙 | 舒市监处罚〔2022〕32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保质期食品,罚款0.1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100万元 | 0.100000 | 0.000100 | 2022-8-15 | 2022-8-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李蒙蒙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好又多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2Q3A4J | 叶旭东 | 舒市监处罚〔2022〕3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保质期食品,罚款0.1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080万元 | 0.100000 | 0.000080 | 2022-8-15 | 2022-8-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叶旭东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14523MA2NKQ1K1T | 穆方桂 | 舒市监处罚〔2022〕31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保质期食品,罚款0.1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040万元 | 0.100000 | 0.000040 | 2022-8-15 | 2022-8-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穆方桂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千人桥镇水一方生活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LK6YX2T | 滕文俊 | 舒市监处罚【2022】343号 | 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 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无中文标签化妆品3盒,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 0.100000 | 2022-8-17 | 2023-8-17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滕文俊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 千人桥镇 | |||
季小维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Y49PXP | 季小维 | 舒市监处罚〔2022〕342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2-8-18 | 2023-8-18 | 2023-8-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季小维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山七镇 | |||
徐东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XJUN2N | 徐东 | 舒市监处罚〔2022〕341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警告;罚款 |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2-8-19 | 2023-8-19 | 2023-8-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徐东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山七镇 | |||
章中平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N3Y0E | 章中平 | 舒市监处罚〔2022〕345号 |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2022年8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打假检查中,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标识由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系列白酒进行现场检查,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场鉴定,当事人有待售白酒为侵犯该公司“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同日我局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 | 罚款 | 一、没收上述侵权白酒;二、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 | 0.050000 | 2022-8-22 | 2023-8-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章中平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河棚镇 | |||
方金苹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3LXP8A | 方金苹 | 舒市监处罚〔2022〕344号 | 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2022年7月14日,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提供信息内容,当事人涉嫌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2022年7月18日,经报县局批准立案进行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8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007.8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780 | 2022-8-22 | 2023-8-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方金苹涉嫌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汤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邦长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341523600113539 | 吴邦长 | 舒市监处罚[2022]32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 | 2023-8-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邦长商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段楠亚牛肉汤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JYWN67 | 段楠亚 | 舒市监处罚[2022]330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 包装直接入口食品未使用清洁包装材料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 | 2023-8-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段楠亚牛肉汤店包装直接入口食品未使用清洁包装材料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杭南综合门市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P7UD4M | 黄照稳 | 舒市监处罚[2022]316号 |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 | 2023-8-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杭南综合门市部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便捷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00000000000000000X | 341523600086212 | 宋兴菊 | 舒市监处罚[2022]31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 | 2023-8-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便捷商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魏记米面加工坊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XQEE6C | 魏胜 | 舒市监处罚[2022]313号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未取得健康证明直接从事生产加工食品工作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 | 2023-8-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魏记米面加工坊未取得健康证明直接从事生产加工食品工作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胖胖烤鸭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EDUJ6K | 黄纯存 | 舒市监处罚[2022]352号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未取得健康证明直接从事生产加工食品工作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2 | 2023-8-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胖胖烤鸭店未取得健康证明直接从事生产加工食品工作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瑞鑫园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7KNY7E | 祁敏 | 舒市监处罚[2022]353号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未取得健康证明直接从事生产加工食品工作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2 | 2023-8-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瑞鑫园食品厂未取得健康证明直接从事生产加工食品工作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老李茶庄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9P1K9Y | 李光扣 | 舒市监处罚[2022]35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2 | 2023-8-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老李茶庄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束永固茶行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3HR9T | 束永固 | 舒市监处罚[2022]33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2 | 2023-8-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束永固茶行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晶晶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H55A38 | 朱晶晶 | 舒市监处罚[2022]316号 |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8-2 | 2023-8-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晶晶商店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