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经营地址 |
舒城山间食品有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TUFQP1U | 341523000112221 | 徐伍林 | 舒市监处罚〔2022〕318号 | 《安徽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加工食品及加工标签不符合规定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394.4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0.100000 | 0.039440 | 2022-7-27 | 2022-7-27 | 2023-7-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山间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加工食品及加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春秋乡 | |
舒城县阙店乡喜庆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HDH50P | 341523600078403 | 文林 | 舒市监处罚〔2022〕29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0.050000 | 0.001000 | 2022-7-27 | 2022-7-27 | 2023-7-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文林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阙店乡 | |
舒城县春秋乡惠万家购物加盟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1MBT6U | 朱守炳 | 舒市监处罚〔2022〕29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0.100000 | 0.000100 | 2022-7-27 | 2023-7-27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朱守炳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 春秋乡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友家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5GR534 | 李蒙蒙 | 舒市监处罚〔2022〕32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保质期食品,罚款0.1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100万元 | 0.100000 | 0.000100 | 2022-8-15 | 2022-8-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李蒙蒙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好又多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2Q3A4J | 叶旭东 | 舒市监处罚〔2022〕3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保质期食品,罚款0.1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080万元 | 0.100000 | 0.000080 | 2022-8-15 | 2022-8-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叶旭东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14523MA2NKQ1K1T | 穆方桂 | 舒市监处罚〔2022〕31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保质期食品,罚款0.1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040万元 | 0.100000 | 0.000040 | 2022-8-15 | 2022-8-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穆方桂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干汊河镇 | ||
季小维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Y49PXP | 季小维 | 舒市监处罚〔2022〕342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2-8-18 | 2023-8-18 | 2023-8-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季小维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山七镇 | |||
方金苹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3LXP8A | 方金苹 | 舒市监处罚〔2022〕344号 | 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2022年7月14日,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提供信息内容,当事人涉嫌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2022年7月18日,经报县局批准立案进行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8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007.8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780 | 2022-8-22 | 2023-8-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方金苹涉嫌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汤池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