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19 15:24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有关处室(局、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稳增长、促发展工作,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个民协会)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服务发展作用、协同治理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办发〔2022〕43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个民协会政治引领作用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个民协会把政治建会宗旨和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点内容列入政治学习计划、协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范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二)推进形势教育制度化。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个民协会建立形势教育年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国内外形势、时事政策等内容的主题报告会,不断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教育引导。

(三)推动协会党组织全覆盖。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各级“小个专”综合党委要指导支持个民协会成立协会党组织,有条件的要积极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加入协会党组织,吸收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个体私营企业党员、流动党员加入协会党组织。省协会党委要加强统筹指导,对已建立协会党组织的要规范理顺关系、切实发挥作用;对未建立协会党组织的要加快组建进度,市级协会于2023年6月底前、县(市、区)级协会于2024年6月底前应全部建齐。

(四)加强党建教育基地建设。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协会有效整合利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教育资源,开展会员企业党建教育基地评定工作。省协会在指导市县协会认真做好“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建教育基地培育和推荐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每年择优评定1-3个。

(五)打造“小个专”党建品牌。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协会深入开展会员企业“三亮”回头看排查活动,帮助会员企业积极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每年培育3-5个会员“小个专”党组织示范点。

二、强化个民协会服务发展作用

(六)及时宣传推送涉企优惠政策。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协会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图片展板等多种途径宣传党和政府面向市场主体实施的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我省针对个体私营企业出台的财税、就业扶持、房租减免、金融支持等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和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方面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了解掌握国家层面特别是我省配套的系列惠企政策。

(七)开展“问情服务 亲清帮扶”活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协会以“送法规、送政策、送服务”为主题,开展“问情服务”大走访,深入个体私营企业送温暖。通过到理事企业实地调研,召开本地理事座谈会,集中会员企业问诊把脉找“痛点”、“难点”和“堵点”,现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八)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工作联系。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协会依托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平台,积极做好推动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留工等扶持工作。建立个体工商户工作联系点,省、市、县(市、区)每级协会不得少于10个。健全获得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荣誉会员的档案信息,对其经营情况实行持续跟踪关注帮扶。定期召开全省先进个体工商户会员(代表)“光彩之星,个体先行”论坛大会。    

(九)举办“中小商户数字化经营帮扶”活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个民协会下大力气解决中小商户传统经营成本高、数字化经营转型难问题,分级举办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培训。

(十)帮助个体工商户“信用”换“信贷”。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个民协会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制订经济效益好、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名录,联合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共享,开展以诚信度确定授信额金融服务模式,助推“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持续开展。

(十一)积极搭建“双招双引”平台。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支持个民协会积极组织优秀企业参加中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青洽会”、“兰洽会”等各类招商经贸活动,积极申请在我省举办中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积极策划开展长三角企业家论坛相关活动,积极会商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个体民营企业“双创”招聘会,积极推动产业链招商和以企招企、以商招商。

三、强化个民协会协同治理作用

(十二)建立市场监管协同服务工作机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协会合作互助,鼓励协会积极服务和协助市场监管部门 “证照分离”“一业一证一码”等“放管服”改革项目推进,开展专项研讨、主题宣传和政策宣讲活动,助力市场监管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十三)深入开展普法和维权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个民协会深入会员企业重点抓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剖析市场监管典型违法处罚案例,增强企业知法守法、诚信经营意识。省、市协会要聘请优秀律师,成立协会法律维权顾问团,线上开通法律咨询微信号,线下设立法律维权工作部,与协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做好法律咨询和援助,保护会员合法权益。县以下基层协会要成立法律维权调解中心,做好法律援助和会员内部矛盾调解工作。

(十四)搭建政企对话桥梁。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个民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沟通渠道。指导个民协会根据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需求和个体私营企业诉求,分别组织不同行业市场主体参加、形式灵活多样的座谈会,让政企双方面对面交流沟通。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发展规划等的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工作,反映广大个体私营企业意见或建议。

(十五)有效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个民协会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调查、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跟踪调查、市场主体活跃度抽样调查等重点调研活动,做好年度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反映个体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员企业的诉求和心声,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十六)营造创优自律氛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个民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先进个体工商户”“青年文明号”“个体工商户十佳”“光彩之星”“文明诚信经营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鼓励个民协会积极组织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开展“10·18光彩服务日”等志愿服务,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行为上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

四、强化个民协会组织机构建设

(十七)切实加强管理指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三定”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对个民协会工作的指导职责。要全面指导和支持个民协会工作,将协会工作纳入市场监管工作大局统筹考虑,纳入市场监管年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指导个民协会科学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加强跟踪调度。要明确分管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局每半年、市县局每季度听取协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要指导个民协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新常态,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指导个民协会制订《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和《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服务菜单》

(十八)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个民协会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各级个民协会健全组织架构,实现市县两级组织全覆盖。对已完成或已纳入脱钩改革的个民协会,要充分考虑个民协会的特殊性,积极向协会的主管部门反映,参照中个协和省个民协做法,恢复管理体制;对已注销的个民协会,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尽快启动复建工作,2023年6月底前复建完毕。

(十九)加强协会班子建设。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个民协会按章程加强理事会和协会班子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会员群众工作的干部和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会员骨干充实到协会领导机构。协会会长一般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兼任,秘书长一般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职工作人员担任。为便于协调指导工作,履行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做好分管领导兼任上级协会理事等职务的推荐工作。

(二十)加强服务保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协会严格按照民政部门和协会章程规定,规范会员入会和会费收支管理。要多渠道支持个民协会创新发展,支持和鼓励个民协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服务事项,支持和鼓励按政策多种方式保障个民协会办公场所。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积极推动落实,省局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形势下 发挥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作用 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