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备注 |
舒城县杭埠镇百杭时代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D2TP2W | 朱丐吉 | 舒市监处罚〔2022〕378号 |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9-19 | 2023-9-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百杭时代生活超市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瑞可甜心烘焙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1QML87 | 程成 | 舒市监处罚〔2022〕38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9-16 | 2023-9-1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瑞可甜心烘焙店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张福栓杂货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KXML0X | 张福栓 | 舒市监处罚〔2022〕39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78条第1 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80元 | 0.118000 | 2022-9-21 | 2023-9-2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张福栓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
舒城县柏林乡永乐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FM505M | 朱涛 | 舒市监处罚【2022】37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罚款 | 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2-9-22 | 2023-9-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朱涛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
舒城县柏林乡汪海舰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8BH7N | 汪海舰 | 舒市监处罚【2022】38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罚款 | 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2-9-22 | 2023-9-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汪海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兴隆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KX9912 | 张仁林 | 舒市监处罚【2022】37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罚款 | 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2-9-22 | 2023-9-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张仁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嘉之会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99NA4D | 陈高港 | 舒市监处罚【2022】371号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 | 罚款 | 罚款5000元。 | 0.500000 | 2022-9-23 | 2023-9-23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陈高港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干汊河镇李万才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T472F | 李万才 | 舒市监处罚【2022】37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罚款 | 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2-9-22 | 2023-9-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李万才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干汊河镇 | ||||
舒城县棠树乡爱婴外婆家母婴百货连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LK002T | 李佐跃 | 舒市监处罚〔2022〕383号 | 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2022年9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李佐跃门市部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货架上发现正在销售云南白药牌牙膏,标注信息: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云妆20130015,限定使用日期:2021年4月26日,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化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该云南白药牌牙膏系当事人于去年购进,当事人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也没有进行相关记录,且没有做销售记录,故无法停供上述牙膏具体购销情况。截至检查,未造成严重危害。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 警告;罚款 | 1.给予警告;2.罚款2000元。 | 0.200000 | 2022-9-30 | 2023-9-30 | 2023-9-3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李佐跃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棠树乡 | ||||
舒城县百神庙镇岳山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XJ15F | 刁岳山 | 舒市监处罚【2022】387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 0.100000 | 2022-9-27 | 2023-9-27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刁岳山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
舒城县阙店乡百信欢乐购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6LM7Y | 341523600142015 | 杜荣根 | 舒市监处罚〔2022〕37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 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9.2元; 2、罚款3000元。罚没款合计3019.2元。 |
0.300000 | 0.001920 | 2022-9-20 | 2023-9-20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杜荣根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
舒城县江润建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073940810E | 汪令俊 | 舒市监处罚【2022】39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 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罚款 | 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2-9-28 | 2023-9-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江润建材有限公司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