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8月,舒城县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强县建设试点县各项工作,提升我县知识产权管理、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此方案。
二.起草目的
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为契机,使我县在推动、协调、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绩效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知名品牌,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更加凸显,知识产权服务品质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率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三、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文件精神,2022年1至2月,舒城县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申报,2022年3月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域、园区名单,202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舒城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为了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根据我县实际,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舒城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讨论稿)》已编制完成,现广泛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并多次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咨询政策,了解情况,落实要求。
四.主要内容
《舒城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讨论稿)》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创新型舒城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为契机,力争用3年时间,使我县在推动、协调、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绩效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第三部分工作重点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工作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经费保障。
(三)严格考核奖惩。
(四)及时总结经验。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
我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
第二阶段为重点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4年8月)。在国家及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逐项进行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认真进行整改,争取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区)行列。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董树青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