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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解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管股股长董树青同志解读《舒城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19 15:14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起草背景

    20228月,舒城县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强县建设试点县各项工作,提升我县知识产权管理、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此方案。

    .起草目的

    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为契机,使我县在推动、协调、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绩效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知名品牌,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更加凸显,知识产权服务品质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率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三、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文件精神,202212月,舒城县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申报,20223月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域、园区名单,2022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舒城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为了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根据我县实际,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舒城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讨论稿)》已编制完成,现广泛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并多次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咨询政策,了解情况,落实要求。

    .主要内容

    《舒城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讨论稿)》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创新型舒城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为契机,力争用3年时间,使我县在推动、协调、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绩效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第三部分工作重点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工作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经费保障。

    (三)严格考核奖惩。

    (四)及时总结经验。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

    我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发动阶段(20221月—20223月)。

    第二阶段为重点实施阶段(20224月—20248月)。在国家及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249月—202412月)。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逐项进行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认真进行整改,争取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区)行列。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董树青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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