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经营地址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舒城县千人桥镇正标商行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EBEC55 |
|
王正标 |
舒市监处罚【2022】38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
0.200000 |
|
|
2022-9-28 |
2023-9-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王正标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千人桥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千人桥镇立聪粮油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MBN401 |
|
刘立聪 |
舒市监处罚【2022】38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
0.100000 |
|
|
2022-9-28 |
2023-9-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刘立聪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千人桥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千人桥镇广军早点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31XJ66 |
|
赵广军 |
舒市监处罚【2022】389号 |
无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 |
无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工具,罚款500元(伍佰元整) |
0.050000 |
|
|
2022-9-28 |
2023-9-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赵广军无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 |
千人桥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千人桥镇茶得道奶茶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L98TY4C |
|
杨银花 |
舒市监处罚【2022】388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
0.200000 |
|
|
2022-9-28 |
2023-9-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杨银花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
千人桥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仁康大药房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RJ2MW69 |
|
鲍靳 |
舒市监处罚[2022]384号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
|
|
|
2022-10-8 |
2023-10-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仁康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案 |
杭埠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顺发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0570346230 |
|
汪先敏 |
舒市监处罚〔2022〕392号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罚款 |
罚款2000元 |
0.200000 |
|
|
2022-10-9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顺发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案 |
城关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马河口镇德胜精米加工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L04854487H |
|
郭德胜 |
舒市监处罚〔2022〕393号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罚款 |
罚款2000元 |
0.200000 |
|
|
2022-10-9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马河口镇德胜精米加工厂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案 |
城关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新杭大药房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NTFMF3N |
|
鲍靳 |
舒市监处罚[2022]404号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
|
|
|
2022-10-12 |
2023-10-1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新杭大药房有限公司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案 |
杭埠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顺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RLYC5XF |
|
鲍靳 |
舒市监处罚[2022]405号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
|
|
|
2022-10-12 |
2023-10-1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顺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案 |
杭埠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李方发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RU5B2G |
|
李方发 |
舒市监处罚〔2022〕40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13 |
2023-10-13 |
2023-10-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李方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晓天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徐家发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FUMAX8 |
|
徐家发 |
舒市监处罚〔2022〕4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13 |
2023-10-13 |
2023-10-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徐家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高峰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张翠芳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RA1A44 |
|
张翠芳 |
舒市监处罚〔2022〕40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13 |
2023-10-13 |
2023-10-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张翠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晓天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汪业平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RTNE9J |
|
汪业平 |
舒市监处罚〔2022〕40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13 |
2023-10-13 |
2023-10-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汪业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晓天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储兆霞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C3LL1Y |
|
储兆霞 |
舒市监处罚〔2022〕41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
|
2022-10-14 |
2023-10-14 |
2023-10-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储兆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高峰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傅小龙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F7571B |
|
傅小龙 |
舒市监处罚〔2022〕41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14 |
2023-10-14 |
2023-10-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傅小龙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晓天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李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KMR32A |
|
李林 |
舒市监处罚〔2022〕420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警告;罚款 |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
0.100000 |
|
|
2022-10-14 |
2023-10-14 |
2023-10-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李林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晓天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苏义军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P72U04 |
|
苏义军 |
舒市监处罚〔2022〕421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警告;罚款 |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
0.100000 |
|
|
2022-10-14 |
2023-10-14 |
2023-10-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苏义军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晓天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棠树乡丽丽化妆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XJNBD3F |
|
王丽 |
舒市监处罚〔2022〕44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
2022年10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对王丽门市部进行现场经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销售的一款美特丽丝碳纤维远红外线报检理疗床垫的广告单页上印有“预防多种由血液不畅而引起的疾病,并列出调节气血平衡,延缓机体衰老,排出体内毒素”等广告宣传用语,该产品涉嫌发布与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发布该广告费用包含宣传单页的设计、制作,印刷等加工费用中,共计为600元。认定广告费用为600元。该广告产品自发布之日起至今,尚未售出,未造成严重危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罚款 |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600元。 |
0.060000 |
|
|
2022-10-24 |
2023-10-24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王丽涉嫌发布与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案 |
棠树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柏林乡蔡店束克俊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8J92N |
|
束克俊 |
舒市监处罚【2022】42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2112 |
|
2022-10-20 |
2023-10-20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束克俊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柏林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阙店乡杜店街道幼儿园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23415230570229643 |
|
杜春年 |
舒市监处罚〔2022〕41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处罚 |
罚款 |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0.100000 |
|
|
2022-10-14 |
2023-10-14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杜店街道幼儿园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阙店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阙店乡蓝天幼儿园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2341523MJB0095227 |
|
贾世群 |
舒市监处罚〔2022〕41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处罚 |
罚款 |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0.100000 |
|
|
2022-10-14 |
2023-10-14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蓝天幼儿园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阙店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春秋乡深冲村卫生室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李向军 |
舒市监处罚〔2022〕445号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 |
未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 |
给予警告,责令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
|
|
|
2022-10-26 |
2023-10-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春秋乡深冲村卫生室未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
春秋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阙店乡叶畈村卫生室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汪勇 |
舒市监处罚〔2022〕446号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 |
未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 |
给予警告,责令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
|
|
|
2022-10-26 |
2023-10-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阙店乡叶畈村卫生室未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
阙店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万佛湖镇章老三健康专营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MRMU1G |
|
解啟龙 |
舒市监处罚〔2022〕430号 |
当事人在门口摆放标有“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骨质增生、网球肘、滑膜炎、坐骨神经痛、鼠标手、半月板损伤、骨刺、跌打损伤等”等用语的广告,目的是为了使自己推销的产品“章老三”牌骨痛消保健贴和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从而提高销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属发布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门口摆放标有“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骨质增生、网球肘、滑膜炎、坐骨神经痛、鼠标手、半月板损伤、骨刺、跌打损伤等”等用语的广告,目的是为了使自己推销的产品“章老三”牌骨痛消保健贴和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从而提高销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属发布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罚款即人民币115元。 |
0.011500 |
|
|
2022-10-24 |
2022-10-24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解啟龙发布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案 |
万佛湖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五显镇荣林百货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PY9400 |
|
张荣林 |
舒市监处罚〔2022〕425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海天”牌红烧老抽5瓶、“恒顺”牌黄酒8瓶;2.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24 |
2022-10-24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张荣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五显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万佛湖镇祥云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JBE8N |
|
王祥云 |
舒市监处罚〔2022〕426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金龙鱼”牌菜籽油1桶和“盼盼”牌真食惠薯片2袋;2.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24 |
2022-10-24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王祥云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万佛湖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河棚镇老石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72X8U |
|
林少翠 |
舒市监处罚〔2022〕439号 |
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
|
|
2022-10-25 |
2023-10-2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林少翠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河棚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汪桂生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JGQ7T |
|
汪桂生 |
舒市监处罚〔2022〕438号 |
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
|
|
2022-10-25 |
2023-10-2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汪桂生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河棚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汤池镇昌琴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0K972 |
|
汪昌琴 |
舒市监处罚〔2022〕442号 |
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
|
|
2022-10-25 |
2023-10-2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汪昌琴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汤池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汤池镇成君百货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AK4047 |
|
朱梦君 |
舒市监处罚〔2022〕441号 |
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
|
|
2022-10-25 |
2023-10-2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朱梦君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汤池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汤池镇小王早点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KHQP32 |
|
王康信 |
舒市监处罚〔2022〕436号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
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
|
|
2022-10-25 |
2023-10-2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王康信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
汤池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汤池镇先明卤菜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L0HE54 |
|
陆先明 |
舒市监处罚〔2022〕437号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
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
|
|
2022-10-25 |
2023-10-2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陆先明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
汤池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河棚镇林少云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U0XEXU |
|
林少云 |
舒市监处罚〔2022〕440号 |
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
|
|
2022-10-25 |
2023-10-2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林少云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河棚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安徽众婴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WB8L3XX |
|
李平 |
舒市监处罚〔2022〕451号 |
销售不合格商品 |
经调查,2021年2月份,当事人在舒城乐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定制了2辆型号规格为“B803-A”儿童推车样品,购进价格为109元/辆。当事人与2021年7月份在阿里巴巴开设网店,在2022年6月14日将上述2辆儿童推车样品售出,售价139元/辆。当事人与阿里巴巴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由于销量不佳,在今年的7月份合同到期后就没有续约,目前网店已经关闭。网店销售的上述儿童推车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至被我局查获时,该公司共销售规格为“B803-A”儿童推车2辆,违法所得60元,货值278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27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38元,上缴国库。 |
0.027800 |
0.006000 |
|
2022-10-26 |
2023-10-26 |
2023-10-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安徽众婴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
城关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乐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
91341523MA2N12109Q |
|
李勇 |
舒市监处罚〔2022〕452号 |
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 |
经调查,2021年2月11日,当事人共生产了4辆型号为B803-A的儿童推车,生产成本价为95元/辆。其中2辆销售给安徽众婴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网店销售,售价为109元/辆。另2辆儿童推车于2021年5月22日、2022年2月19日零售给了当事人内部员工,售价均为120元/辆。因安徽众婴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的网店销量很差,网店开业至今仅售出2辆儿童推车,故未向当事人再次采购该型号儿童推车,当事人后续也未再生产该型号儿童推车。该儿童推车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至被我局查获时,该公司共销售规格为“B803-A”儿童推车4辆,违法所得78元,货值458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78元,罚款45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36元,上缴国库。 |
0.045800 |
0.007800 |
|
2022-10-26 |
2023-10-26 |
2023-10-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乐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
城关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储蓄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XJBLN6M |
|
储蓄 |
舒市监处罚〔2022〕45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
发布违法广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罚款 |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2.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
0.005000 |
|
|
2022-10-28 |
2023-10-28 |
2023-10-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储蓄发布违法广告案 |
山七镇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胡道贵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9PU56 |
|
胡道贵 |
舒市监处罚〔2022〕45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罚款 |
1.没收上述“古井贡”牌年份原浆系列白酒共16瓶;2.罚款人民币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28 |
2023-10-28 |
2023-10-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胡道贵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高峰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徐光明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GHC00 |
|
徐光明 |
舒市监处罚〔2022〕46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2-10-28 |
2023-10-28 |
2023-10-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徐光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高峰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
舒城县千人桥镇茂云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4W79M |
|
宋茂云 |
舒市监处罚【2022】43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500元元(伍佰元整) |
0.050000 |
|
|
2022-10-28 |
2023-10-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宋茂云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
舒城县千人桥镇王永宏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0QH1K |
|
王永宏 |
舒市监处罚【2022】43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500元(伍佰元整) |
0.050000 |
|
|
2022-10-28 |
2023-10-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王永宏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
舒城县千人桥镇桂银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MJF82M |
|
丁桂银 |
舒市监处罚【2022】43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
0.100000 |
|
|
2022-10-28 |
2023-10-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丁桂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
舒城县千人桥镇陈腊梅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50NU0D |
|
陈腊梅 |
舒市监处罚【2022】444号 |
经营过期食品及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 |
经营过期食品及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500元(伍佰元整) |
0.050000 |
|
|
2022-10-28 |
2023-10-2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陈腊梅经营过期食品及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