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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3-02-01 10:34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公示期限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名称 经营地址 投诉举报方式
舒城县万佛湖镇七星学校学生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GQRG5A    周永梅 舒市监处罚〔2023〕6号 当事人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属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罚款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并从轻处以违法经营总额人民币8290元20%的罚款共计1658元。 0.165800     2023-1-13 2023-1-13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王世来销售兽残超标的食用农产 万佛湖镇 12315
舒城县五显镇益康商贸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TT9FC3D   杨化菊 舒市监处罚〔2023〕3号 当事人经营标签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联系方式及产品标准代号且虚假标注相关内容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香小皇”牌压榨纯菜油1桶;2.没收违法所得3元;3.罚款1000元。。 0.100000 0.000300   2023-1-12 2023-1-12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杨化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五显镇 12315
舒城县南港镇周正权烤鸭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HB3L8L   周正权 舒市监处罚〔2023〕4号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 罚款 一、没收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豆制品(素肉)20.1公斤、“宏益康”复配食品添加剂0.8公斤;
二、罚款 5000 元,上缴国库。
0.500000     2023-1-13 2024-1-13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周正权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南港镇 12315
舒城县钰贝乐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083677200F   钟杨 舒市监处罚〔202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 虚假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 罚款 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0.150000     2023-1-13 2024-1-13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城县钰贝乐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城关镇 12315
舒城县过湾便利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8NFCFB2L   舒玉琴 舒市监处罚〔2023〕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之规定 罚款 罚款 1238元, 上缴国库 0.123800     2023-1-20 2024-1-20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玉琴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城关镇 12315
舒城县城关镇多芝餐饮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RWA9Y2Y   任路漫 舒市监处罚〔202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未经许可从事“自制饮品”制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罚款 一、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二、罚款1000元整。罚没款合计1050.00元。 0.100000 0.005000   2023-1-31 2023-1-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城县城关镇多芝餐饮店未经许可从事自制饮品制售案 城关镇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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