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名称 | 经营地址 | 投诉举报方式 |
安徽利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8MYW5B6G | 刘宗芝 | 舒市监处罚〔2023〕1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第十四条 | 罚款 | 罚款10000 元,上缴国库 | 1.000000 | 2023-2-6 | 2023-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安徽利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 南港镇 | 12315 | |||
舒城县舒兴村卫生室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PDY13001734152312D6001 | 阮宜萍 | 舒市监处罚〔2023〕16号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3-2-6 | 2024-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因卫生室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在智慧六安平台公示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舒城县高峰乡百花村卫生室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高峰乡 | 12315 | |||
舒城县万佛山土特产专业合作社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33415235717817012 | 余本林 | 舒市监处罚〔2023〕17号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 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40元 | 0.100000 | 0.014000 | 2023-2-6 | 2024-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万佛山土特产专业合作社无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 晓天镇 | 12315 | ||
舒城县高峰乡五桥祥兰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4CLA4K | 许召朋 | 舒市监处罚〔2023〕1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800元 | 0.080000 | 2023-2-6 | 2024-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许召朋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高峰乡 | 12315 | |||
舒城县杭埠镇束永固茶行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3HR9T | 束永固 | 舒市监处罚[2023]1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七条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3-2-13 | 2024-2-13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杭埠镇束永固茶行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杭埠镇 | 12315 | |||
舒城县晓天镇久遇奶茶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WDT044 | 施申群 | 舒市监处罚〔2023〕2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3-2-16 | 2024-2-1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施申群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晓天镇 | 12315 | |||
舒城县河棚镇徽盐连锁龙骨村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GRJ71 | 夏美环 | 舒市监处罚〔2023〕21号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2023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打假检查中,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标识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白酒进行现场检查,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场鉴定,该白酒为侵犯该公司“年份原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第(三)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一、没收侵权白酒4瓶;二、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 | 0.050000 | 0.048000 | 2023-02-17 | 2024-02-17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夏美环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河棚镇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得年蔬菜批发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4DPB6T | 陈同菊 | 舒市监处罚〔2023〕2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800 | 2023-2-16 | 2024-2-1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陈同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城关镇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官正蔬菜批发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1YKA4B | 朱官正 | 舒市监处罚〔2023〕2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1000 | 2023-2-16 | 2024-2-1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朱官正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城关镇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红俊蔬菜批发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EMKU0R | 刘红俊 | 舒市监处罚〔2023〕2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1000 | 2023-2-16 | 2024-2-1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刘红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城关镇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老方蔬菜批发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ND301A | 方耀春 | 舒市监处罚〔2023〕2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1000 | 2023-2-16 | 2024-2-1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方耀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城关镇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李邦胜蔬菜批发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1LY1H | 李邦胜 | 舒市监处罚〔2023〕2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1000 | 2023-2-16 | 2024-2-1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李邦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城关镇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永爱蔬菜批发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FQH68U | 张永爱 | 舒市监处罚〔2023〕2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3000 | 2023-2-16 | 2024-2-1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永爱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城关镇 | 12315 | ||
舒城县万佛湖镇大乐购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YJ5L2F | 方小兵 | 舒市监处罚〔2023〕22号 |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的黑芝麻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属经营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黑芝麻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属经营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进行处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500 | 2023-2-22 | 2023-2-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方小兵经营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案 | 万佛湖镇 | 12315 | ||
舒城林慧坊食品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08368593XD | 张建林 | 舒市监处罚〔2023〕29号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1010元; 2、罚款10000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11010元。 |
1.000000 | 0.101000 | 2023-2-22 | 2023-2-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林慧坊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开发区 | 12315 | ||
舒城县桃溪万福咸货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UFFP44 | 李波 | 舒市监处罚〔2023〕30号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544.64元; 2、罚款10000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10544.64元。 |
1.000000 | 0.054464 | 2023-2-22 | 2023-2-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桃溪万福咸货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桃溪镇 | 12315 | ||
舒城舒柏腌腊制品加工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054468020G | 韦能利 | 舒市监处罚〔2023〕32号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512.4元; 2、罚款5000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5512.4元。 |
0.500000 | 0.051240 | 2023-2-23 | 2023-2-23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舒柏腌腊制品加工厂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柏林乡 | 12315 | ||
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RPBAU0Y | 张家平 | 舒市监处罚〔2023〕31号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507元; 2、罚款10000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10507元。 |
1.000000 | 0.050700 | 2023-2-23 | 2023-2-23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开发区 | 12315 | ||
舒城县领航网吧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N815T73 | 丁燕峰 | 舒市监处罚[2023]3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04元。 | 0.130400 | 2023-2-24 | 2024-2-24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丁燕峰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杭埠镇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小汤蔬菜批发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Q8M51B | 汤才春 | 舒市监处罚〔2023〕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销售农残超标食用农产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9.4元 | 0.500000 | 0.005940 | 2023-2-3 | 2023-2-3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一年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才春销售农残超标食用农产品案 | 城关镇 |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