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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行政强制信息(第六期)

发布时间:2023-07-03 11:36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处罚名称 投诉举报方式
舒城县城关镇金盆茶庄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TTP4T 文芹 舒市监处罚〔2023〕308号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2023年5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上投诉人提供的线索到舒城县城关镇金盆茶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绿茶产品有标签标识,投诉人投诉的三无产品“舒城小兰花绿茶”为该店员工在打包时漏贴标签标识的产品。经查明:当事人购进该“舒城小兰花绿茶”500克,进价400元/500克,销售价456元/500克,至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该批绿茶叶已销售250克,货值228元,违法所得28元。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减轻处罚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28元;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2023-06-30 2023-06-30 2026-06-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30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城关镇金盆茶庄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干汊河镇恩月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P2UL6Y 王恩月 舒市监处罚〔2023〕290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3年5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舒城县干汊河镇恩月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货架上有6瓶“老干妈”牌风味鸡油辣椒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过期食品依法予以扣押,当场告知了当事人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做现场笔录。当事人全程在场陪同检查,无陈述与申辩并在现场笔录上签字确认。2023年6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9元并处罚款500元。 0.050000 0.006900 2023-06-30 2024-06-30 2026-06-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30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干汊河镇 王恩月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干汊河镇永年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EU5T1W 任永年 舒市监处罚〔2023〕279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3年5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舒城县干汊河镇永年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货架上有4袋“徽磨坊”牌山芋淀粉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过期食品依法予以扣押,当场告知了当事人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做现场笔录。当事人全程在场陪同检查,无陈述与申辩并在现场笔录上签字确认。2023年5月3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2元并处罚款500元。 0.050000 0.001000 2023-06-30 2024-06-30 2026-06-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30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干汊河镇 任永年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2315
舒城众香源休闲度假村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2N0U1H97 李福娟 舒市监处罚〔2023〕285号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2023年4月27日,我局张母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前往舒城县张母桥镇街道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依法对舒城众香源休闲度假村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厨房操作间内发现2袋大满通牌功夫黄鱼鲞,截至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进行扣押处理并出具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现场进行了确认并签字。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2日采购上述大满通牌功夫黄鱼鲞4袋,进货价格为每袋20元,4袋共计80元。上述大满通牌功夫黄鱼鲞在保质期内使用2袋,剩余2袋大满通牌功夫黄鱼鲞置于当事人厨房操作间内,截至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涉案的超过保质期的大满通牌功夫黄鱼鲞货值共计40元,无违法所得,截至检查时未造成严重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2.罚款2000元。 0.200000 0.004000 2023-06-26 2024-06-26 2026-06-26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26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张母桥镇 舒城众香源休闲度假村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12315
舒城县小施家庭农场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8P1MHAXW 张婷婷 舒市监处罚〔2023〕30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5元 0.100000 0.013500 2023-06-30 2024-06-30 2026-06-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30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山七镇 舒城县小施家庭农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每乐家生活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WBCPF4P 华梦科 舒市监处罚〔2023〕298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2023年6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的每乐家生活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超市店内的货架上摆放待售的旺旺牌厚烧海苔米饼(0.392斤)已超过食品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食品予以扣押并于当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从舒城县润超商贸经营部以20元/斤的价格购进旺旺牌厚烧海苔米饼6斤,销售价22.8元/斤,生产日期2022年6月25日,保质期9个月,当事人在食品保质期内销售了5.608斤,至被本局查获时,剩余0.392斤超过保质期,仍在对外销售,货值金额 8.93元,尚未获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上述过期的食品;
2.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0.050000 0.000893 2023-06-27 2025-06-27 2026-06-27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6-28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每乐家生活超市(华梦科)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城关镇佳家便利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RH84059 张慧 舒市监处罚〔2023〕299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2023年6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的佳家便利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便利店内的货架上摆放的1袋待售的贤哥牌海苔片片脆已超过食品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法对这1袋贤哥牌海苔片片脆予以扣押并于当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1日从六安易久批百货经营部采购食品时,六安易久批百货经营部以0元/袋的价格将2袋贤哥牌海苔片片脆(58克/袋)以赠品方式赠送给当事人,当事人将这2袋贤哥牌海苔片片脆放在自家便利店货架上对外销售,销价4.0元/袋,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日,保质期180天,在保质期外销售了1袋,违法所得4元,至被本局查获时,剩余1袋超过保质期的贤哥牌海苔片片脆仍在对外销售,货值金额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上述过期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4元;
3.罚款5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4元,一并上缴国库.
0.050000 0.000400 2023-06-27 2025-06-27 2026-06-27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6-28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城关镇佳家便利店(张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12315
刘传仓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ME6T52 刘传仓 舒市监处罚〔2023〕289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2023年5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舒城县庐镇乡街道开展市场巡查,发现当事人商店正常销售的食品货架上的“三马皇”牌萝卜黄4袋(生产日期2022年8月20日,保质期6个月)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过期食品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同日,经报县局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称上述产品是其2022年12月份从舒城一送货车上购进的,当时共购进1箱,计16袋,至我局现场检查时止,在保质期内销售12袋,剩余4袋尚未售出,购进价格为80元/箱,售价为7元/袋,违法经营额为28元,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1、没收上述过期食品;2、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0.050000 2023-06-26 2024-06-26 2026-06-26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27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城县 刘传仓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12315
舒城县城关镇名城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9X7J0F 朱敏 舒市监处罚〔2023〕25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八)项规定 1.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2.销售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罚款 1、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2、罚款6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2.6元;4、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0.060000 0.001260 2023-06-20 2023-06-20 2026-06-2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20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城关镇名称超市经营标签不合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12315
舒城博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五显分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058488029L 魏莉 舒市监处罚〔2023〕282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失效日期的医疗器械“XS”牌无菌婴儿护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属经营失效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超过失效日期的医疗器械“XS”牌无菌婴儿护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属经营失效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相关失效的医疗器械;2.罚款2000元。 0.200000 0.003600 2023-06-19 2023-06-19 2026-06-1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20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显镇 舒城博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五显分店经营失效医疗器械案 12315
舒城县惠惠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396453822Y 方勇 舒市监处罚〔2023〕283号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于2022年11月15日后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于2022年11月15日后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元;2.罚款1000元。 0.100000 0.000100 2023-06-19 2023-06-19 2026-06-1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20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显镇 舒城县惠惠食品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散装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南港镇大乐购购物中心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WMW6C32 钱志 舒市监处罚〔2023〕278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三十六条第(三)、(四)项的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93支;3、没收违法所得8.5元;4、罚款共3000元。 0.300000 0.000850 2023-06-19 2024-06-19 2026-06-1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20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南港镇 钱志销售标签信息虚假的化妆品案 12315
舒城县山七镇庞畈村存凤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3QNY3P 汪永凤 舒市监处罚〔2023〕28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罚款人民币伍佰元。 0.050000 2023-06-19 2024-06-19 2026-06-1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9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山七镇 汪永凤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南港镇绪林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EGWWXQ 刘绪林 舒市监处罚〔2023〕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罚款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4袋“唯乐美”牌新奥尔良烤翅腌料;二、没收违法所得1元,罚款1000元,合计1001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001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南港镇 刘绪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南港镇荣霞喜庆用品专卖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W3XHQ75 方立长 舒市监处罚〔2023〕2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罚款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5瓶“気” 牌元气森林卡曼橘味苏打气泡水、3瓶“尖叫”牌纤维型运动饮料;二、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南港镇 方立长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南港镇何记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NDR20 何业存 舒市监处罚〔2023〕2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罚款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7袋“王守义”牌十三香麻辣鲜;二、没收违法所得1元,罚款1000元,合计1001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001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南港镇 何业存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城关镇晓娟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NB2U5E 程晓娟 舒市监处罚〔2023〕2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罚款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盒“唇动”牌草莓味巧克派;二、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1000元,合计1002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002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程晓娟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千人桥镇惠民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GJQP3A 王敏 舒市监处罚〔2023〕277号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暨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暨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2000元 0.200000 0.002400 2023-06-14 2024-06-14 2026-06-14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千人桥镇 王敏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暨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12315
舒城县千人桥镇朵瑞卡蛋糕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WGGLD0U 程丽平 舒市监处罚〔2023〕284号 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6盒,没收违法所得26元,罚款2000元 0.200000 0.0026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千人桥镇 程丽平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2315
程道兵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DKQ1W 程道兵 舒市监处罚〔2023〕268号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1000元, 上缴国库。 0.100000 0.0004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阙店乡 程道兵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春秋乡柏岗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H1K66J 孙申萍 舒市监处罚〔2023〕267号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3元;2、罚款1000元, 上缴国库。 0.100000 0.0003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春秋乡 孙申萍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阙店乡新家惠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BGJF98 潘孝超 舒市监处罚〔2023〕263号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2元;2、罚款1000元, 上缴国库。合计1002元。 0.100000 0.0002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阙店乡 潘孝超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春秋乡乡村茶农茶叶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8QBX3M42 曹军 舒市监处罚〔2023〕28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属经营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罚款1000元。 0.100000 0.00300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春秋乡 曹军涉嫌经营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春秋乡金润万家超市曹家河加盟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L83G8W 周自能 舒市监处罚〔2023〕269号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1.5元;2、罚款1000元, 上缴国库。 0.100000 0.000150 2023-06-15 2024-06-15 2026-06-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5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春秋乡 周自能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柏林乡付墩村二发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6FLX6 曹成法 舒市监处罚〔2023〕275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1000元。 0.100000 2023-06-12 2024-06-12 2026-06-12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3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柏林乡 曹成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2315
沈克凤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94JH1B 沈克凤 舒市监处罚〔2023〕2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500元 0.050000 2023-06-12 2024-06-12 2026-06-12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2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茶镇 沈克凤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干汊河镇沿河百货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TWFL65L 刘兴彬 舒市监处罚〔2023〕249号 当事人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白酒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2023年5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举报,前往舒城县干汊河镇沿河百货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商店发现正在销售“古井贡”牌年份原浆第6代献礼版白酒散装2瓶(批号:2021-09-08 1001273),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该公司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上述“古井贡”牌第6代献礼版白酒共2瓶;
2.罚款人民币500元。
0.050000 0.017500 2023-06-09 2024-06-09 2026-06-0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12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干汊河镇 刘兴彬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12315
舒城诚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2PD73TXG 王常年 舒市监处罚〔2023〕2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生产不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8元;2、罚款1116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234元整。 0.111600 0.011800 2023-06-09 2023-06-09 2026-06-0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09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桃溪镇 舒城诚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12315
舒城县千人桥镇马辉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LWEA49 马辉 舒市监处罚〔2023〕271号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枸杞槟榔”12袋,罚款1000元 0.100000 2023-06-08 2024-06-08 2026-06-08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08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千人桥镇 马辉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12315
舒城县城关镇程记土菜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GQL9X1 程相斌 舒市监处罚(2023)259号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023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的舒城县城关镇程记土菜馆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土菜馆厨房(食品处理区)内的摆放调味品的货架上摆放一瓶已经被开封使用过的“海天”牌特级一品鲜酱油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法对这瓶“海天”牌特级一品鲜酱油予以扣押并于当日依法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份从飞霞市场内的商户处购进三瓶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天”牌特级一品鲜酱油,进价约为18元/瓶,生产日期2021年9月04日,保质期18月,至被本局查获时,在保质期内使用了2瓶,剩余1瓶超过保质期的酱油被开封使用后放在厨房调味品的货架上,当事人承认在涉案产品到期后仍放在当事人的厨房调味品货架上,上述过期食品原料货值18元,由于涉案酱油为常用调味品,所以对于过期酱油用于那些菜品制理论上也无法确定,无法查明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上述过期食品原料;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01800 2023-06-06 2024-06-06 2026-06-06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6-07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城关镇程记土菜馆(程相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百神庙镇永红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HMCD7G 袁永红 舒市监处罚〔2023〕276号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加加红烧酱油”4瓶,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0.100000 2023-06-07 2024-06-07 2026-06-07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07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百神庙镇 袁永红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12315
王中道 自然人 舒市监处罚〔2023〕265号 无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2023年5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舒城干汊河镇开展日常巡查,依法对王中道生产经营的豆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豆制品厂正在生产豆制品且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厂生产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96元;2、罚款1000元。 0.100000 0.009600 2023-06-06 2024-06-07 2026-06-06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07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城县 王中道无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12315
舒城县庐镇乡半夏奶茶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8PG61K8Y 夏大智 舒市监处罚〔2023〕253号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2023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舒城县庐镇乡半夏奶茶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奶茶店操作间操作台上摆放有拆开待使用的食品原料“脆皮糕”1袋,生产日期2022年10月7日,保质期:常温条件贮存30天,0-4℃条件贮存60天,净含量1kg,截至检查时已经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脆皮糕”予以扣押。同日,经报县局批准立案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称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脆皮糕是其于2022年12月份从网上购进的,共购进3袋,至我局查获时止,在保质期内使用2袋,还剩1袋拆开待使用,购进价12.6元/袋,销售价20元/袋。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货值金额20元,无违法所得。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罚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脆皮糕1袋;2、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0.050000 2023-06-01 2024-06-01 2026-06-01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6-06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庐镇乡 夏大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12315
舒城县庐镇乡方勇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EYFD5A 吴方勇 舒市监处罚〔2023〕252号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2023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吴方勇经营的舒城县庐镇乡方勇商店内正常经营的食品货架上发现有待售预包装食品标识为“渝美滋”牌虎皮豆腐3袋(净含量18g,生产日期2022年5月22日,保质期常温下9个月)、“渝美滋”牌金针菇3袋(净含量23g,生产日期2022年5月18日,保质期常温下9个月),均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有效保质期的“渝美滋”牌虎皮豆腐和金针菇予以扣押。同日,经报县局批准立案调查。经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是当事人于2022年12月上旬从城关一送货车上购进的,金针菇和虎皮豆腐各购进20袋,至我局查获时止,在保质期内各销售17袋,分别还剩3袋未售出,购进价0.8元/袋,销售价1元/袋。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6元,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 罚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渝美滋”牌虎皮豆腐3袋、金针菇3袋;2、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0.050000 2023-06-01 2024-06-01 2026-06-01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6-06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庐镇乡 吴方勇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12315
舒城县干汊河镇顺畅肉类加工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K7C3X 沐俊斌 舒市监处罚〔2023〕171号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023年3月13日,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桐城市惠卖隆生活超市经营的“顺彬”牌风干腊肉(生产日期为:2022.11.2)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3月31日,安徽省功能高分子材料分析研究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3-SP-0458)。2023年4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XBJ23340881349630139)和安徽省功能高分子材料分析研究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3-SP-0458),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顺彬”牌风干腊肉(生产日期为:2022.11.2)过氧化值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检验结果通知书上签字确认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罚款5000元。 0.500000 0.010000 2023-06-01 2024-06-01 2026-06-01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02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干汊河镇 沐俊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高峰乡普庆村焕群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ETD0XR 胡焕群 舒市监处罚〔2023〕248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罚款人民币伍佰元。 0.050000 2023-06-02 2024-06-02 2026-06-02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02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高峰乡 胡焕群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12315
王韦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RXPWA9H 王韦 舒市监处罚〔2023〕226号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销售过期“德利园”牌美味肉松饼和“兴福佳”牌山楂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销售过期“德利园”牌美味肉松饼和“兴福佳”牌山楂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0.7元;2.罚款1000元。 0.100000 0.000070 2023-05-30 2023-05-30 2026-05-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01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显镇 王韦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五显镇好又来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RMH8Q5Q 李点伦 舒市监处罚〔2023〕225号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销售过期“生活精品”手工蛋糕、“巴比熊”牌肉松蛋糕和“甄约”牌乳酪蛋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销售过期“生活精品”手工蛋糕、“巴比熊”牌肉松蛋糕和“甄约”牌乳酪蛋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8元;2.罚款1000元。 0.100000 0.000180 2023-05-30 2023-05-30 2026-05-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3-06-01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显镇 舒城县五显镇好又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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