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二季度价格投诉处理公示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03 15:12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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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0 薛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2023年4月19日,自己前往舒城县万佛湖景区044县道与龙梅路交叉口向北方向的一家饭店吃饭,但该饭店售卖的菜品未明码标价(一份杂鱼锅128元且没有任何标价),食材的新鲜度不够。现来电要求部门核实情况,对该家饭店进行规划整顿,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景区饭店未明码标价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被诉商家现场调查。经查,该店菜单上有明码标价,检查组现场要求在售的食品菜单上均要明码标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万佛湖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564-8537454。 已反馈 2023.4.13
2023.4.10 韩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4月10日,自己在兄弟小炸(舒城县城关镇梅山南路步行街大门口)购买炸串和凉皮,店铺没有明码标价,没有消费小票。当时老板告知消费124元,自己要求老板重新计算得知总价114元,老板给予自己退款10元。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查,并督促商家明码标价,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商家未明码标价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到梅河路步行街兄弟小炸现场查看,经查,该店处于刚开业状态,所以店内所售商品没有明码标价,检查组已现场责令该店将所有出售的商品、饮料、酒水全部明码标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4.13
2023.4.19 匿名 12345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即将进入旅游旺季,4月28日之前辖区内宾馆酒店定价还很合理,4月28日之后大部分宾馆酒店价格上涨一倍,比如赛福酒店(舒城县桃溪路276号)、帅旺五洲酒店(舒城县鼓楼北街166号),现象比较普遍。现要求主管部门调查核实,酒店节假日价格上涨事宜,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酒店涨价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辖区内宾馆进行检查。在五一期间,每个宾馆都有不同程度的上调,恢复原有的门市价。但宾馆的房间价格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检查组指导各宾馆做好网上和线下的明码标价和解释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4.23
2023.4.26 张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4月19日,自己在飞翔鸟图文(地址:六安市舒城县梅河路与古城南路交叉口西60米)复印5毛钱一页,扫描8毛钱一页,自己认为扫描价格偏高,且该店未明码标价,现来电投诉该店铺未明码标价,请部门核查,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商家未明码标价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6日到飞翔鸟图文现场查看,该打字部打字复印没有明码标价。因为是首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检查组现场责令该打字部将打字复印价格全部明码标价。另打字复印是市场调节价,是由商家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5.5
2023.4.26 秦先生 12345 根据六安发改委的定价标准120元(超过20km以上每公里3元),我们舒城山七镇的殡仪用车费用550元实在不太合理。望给予解决。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殡仪车费价格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舒城县民政局(舒发改价格【2023】33号)《关于调整乡镇殡仪车辆遗体接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山七镇殡仪车辆遗体接运费为550元,未违反价格相关规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5.5
2023.4.28 尹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4月27日,自己前往“春景广告照相”照相以及打印文件时,6张照片收费30元尚可接受,但打印三张A4纸的协议书却被收费60元,认为收费过高,向商家反映无果。现来电要求部门核实,加强监管,请处理。(地址:舒城县春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南侧)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4日下午至春景广告照相馆现场调查。经查,该广告公司复印、打字均有标明价格。因复印、打字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但经营者定价要遵循市场规律,检查组建议该店要与消费者协商,不能一口价,避免产生消费纠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5.8
2023.5.3 俞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5月3日,自己在舒城春景广告照相(舒城县春秋路中国建设银行(舒城支行)西侧约60米)进行复印,一共复印3张,商家收费30元,10元每张,认为价格过高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核实,予以整改,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商家收费过高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4日下午至春景广告照相馆现场调查。经查,该广告公司复印、打字均有标明价格。因复印、打字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但经营者定价要遵循市场规律,检查组建议该店要与消费者协商,不能一口价,避免产生消费纠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5.9
2023.5.9 金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5月9日上午11点左右,自己前去舒城县城关镇春秋路20号北7号楼方育电器(大转盘店)旁,一家名叫金朝阳装饰的复印店,打印离婚协议和两张个人照片,店家收取自己260元,商家店内的价格表在角落处,涉嫌故意遮挡。现来电要求部门核实,严查严管并且退换自己相应的金额,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打印店乱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到金朝阳装饰复印店现场调查。经查,该复印店有明码标价,没有故意遮挡。因复印、打字是市场调节价,是由商家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5.15
2023.5.10 黄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5月9日自己前往舒城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东门旁的复印打印室,该复印室一张A4的协议书收取自己120元,存在乱收费,现来电投诉,希望主管部门核实管理该现象,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乱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至该打印室现场调查。经查,该打印室复印、打字均有标明价格。因复印、打字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但经营者定价要遵循市场规律,检查组建议该店要与消费者协商,不能一口价,避免产生消费纠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5.16
2023.5.18 女士 12345 舒城县金碧华府商铺来电反映:自家是商户,物业收取自家水费,每个月按照总表水费收取,未按照分表水费收取,现认为不合理,要求物业按照分表收取水费,并要求物业将前期多收的水费进行退还。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物业收取水费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到金碧华府物业现场调查。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物业按总表收费是因为三间商铺是一个人所拥有,但有两家商户租用,所以物业只抄总表。经调查您一人用该水表14个月,另一家商辅没有出租,三年一共用水112吨,最后,检查组要求该物业必须要抄分表收取费用。执法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5.24
2023.5.22 余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5月21日,自己前往博利医药尚优一店(舒城县梅河中路)购买的牙膏(6元)、奶粉(109元)、海天酱油(7元),价格都比其他超市高,认为商家哄抬物价,现来电投诉商家售卖的东西价格贵,望主管部门核实,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商家售卖商品价格高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至博利医药尚优一店现场调查。经查,该店售卖商品均有标明价格。因牙膏、奶粉等物品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执法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可前往该店进行退货退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5.26
2023.5.29 杨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自己5月27日晚上十点多在舒城县城关镇古城路3M理发店剪流海,并未洗头发,剪完商家收取自己30元,认为收价过高,现来电投诉,希望主管部门核实予以退费(20元),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理发店收费过高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至3M理发店现场调查。经查,该店各类洗发、理发均有标明价格。因理发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且该店理发原价58元,已为您进行了优惠。执法人员进行调解,被诉商家不同意您退费的要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市场监管局部门终止调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监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6.2
2023.5.30 刘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5月30日中午在家乡排档(舒城县桃溪路中段舒怡大酒店对面8号)吃饭,点了一份小干鱼、毛豆雪菜肉丝、两份米饭,商家一共收取自己85元,认为不合理,现来电投诉商家没有明码标价,要求主管部门核实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严查。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商家未明码标价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5月31日下午到该排档进到了现场调查和核实。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排档未明码格价,一份小干鱼(河鱼)实收45元,一份毛豆雪菜肉丝实收35元,两份饭实收5元,共收85元,因以上饭菜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需明码标价。对该排档未明码标价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立即在该排档的醒目位置公示饭菜价格,并把公示结果限一天内报县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6.5
2023.6.1 孙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5月26日自己前往舒城县舒州机电有限公司(舒城县城关镇经济开发区纬二路与经三路交叉口红绿灯旁)维修汽车,店内没有明码标价,商家维修前也未与自己沟通,维修好后直接收取自己1720元,但后来自己咨询别的维修店,价格都在800-1000元左右,认为价格不合理,现要求部门核实并督促尽快退还多余费用。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5日到舒州机电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您因车辆被撞前往该公司要求更换原厂大灯650元,品牌前杆130元,品牌叶子板135元,前杆、叶子板喷漆600元,安装工时费205元,均有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此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6.7
2023.6.5 匿名 12345 来电人反映:6月2日晚,舒城县春秋路转盘处来了一些城泊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6月3日起该道路公共车位开始收费,认为不合理,现要求主管部门核查收费是否合法合规,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停车位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5日与舒城易创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表示舒城县大转盘附近只有春秋路在收取停车费,其它方向路段并没有收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6.8
2023.6.13 杜先生 12345 百信大药房远大拉菲公馆店药品价格过高,38元远远高于市场指导价,同样商品在美团以及网上指导价只要20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药房药品价格过高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到远大拉菲公馆百信大药房现场调查,该药店退热贴有明码标价,分别是38元和29元二种价格,因药房的药品价格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另线下有房租、水电、人工等费用,相比线上价格肯定有部分差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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