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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质量类行政处罚信息(第五期)

发布时间:2023-09-11 08:49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处罚名称 投诉举报方式
舒城县马河口萌宝乐儿童用品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3QUE75 陶彭飞 舒市监处罚〔2023〕3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生产不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婴儿摇篮1张(备样);2、罚款4000元整 0.400000 0.010500 2023-08-07 2023-08-07 2026-08-07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7-21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萌宝乐儿童用品厂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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