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市监秘〔2023〕47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印发〈舒城县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学安〔2023〕8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压紧压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校园周边良好环境,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摸排、整改一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及相关经营单位,切实消除食品安全及相关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及舆情事件,营造校园安全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县局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并对各所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组 长:王树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逢乐 局总工程师
成 员:潘 斌 办公室主任
张成敏 质量与认证监管股股长
朱玉春 执法室副主任
胡书咏 食品安全监管室一级科员
魏晓娟 食品安全监管室四级主任科员
(二)任务分工
1.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重点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饭馆、食杂店、食品摊点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小饭桌”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规范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继续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师生餐饮质量。
2.整治校园及周边市场环境。重点对校园及周边百货零售、杂货摊点、托管培训机构等场所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治理。
3.整治校园周边产品质量。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三无”产品、执行过期标准或未标识执行标准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加强对列入CCC认证目录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监督检查,在生产领域重点检查原材料和产品是否与认证备案一致,在流通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行为。依法查处列入CCC目录产品但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以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发动辖区市场监管所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主要食品安全问题。
2.排查整治阶段(7月上旬至10月底)。辖区市场监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整治活动,并结合各自实际,建立长效管理和整治机制。县局适时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
3.巩固、总结成果阶段(11月至12月底)。根据排查整治情况,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各所要深刻认识到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的极端重要性,成立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
(二)明确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的排查整治。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产品质量及不正当竞争风险隐患全部排查清楚,研究制定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各所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客户端等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经验,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一般性工作动态应当及时报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应当随时报送,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必要时应当连续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