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处罚名称 |
投诉举报方式 |
安徽省舒城久富田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6106109574 |
石春阳 |
舒市监处罚〔2023〕44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
生产不合格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0元;2、罚款1500元整。以上罚没款合计1550元整。 |
0.150000 |
0.005000 |
|
2023-09-18 |
2023-09-18 |
2023-12-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3-09-1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安徽省舒城久富田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柏林乡亿家人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KG6Q38 |
姚雨 |
舒市监处罚〔2023〕437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
销售不符合GB/T27590-2022《纸杯》的指标要求的一次性纸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4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00元;3、罚款75.00元 |
0.007500 |
0.004700 |
|
2023-08-31 |
2024-08-31 |
2023-11-3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3-09-07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亿家人超市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加厚纸杯案 |
12315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舒城万达广场分公司 |
法人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WR9FX7U |
柳继 |
舒市监处罚〔2023〕427号 |
销售不合格商品 |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份从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总部合肥物流园购进规格为2公斤/瓶的活氧倍净洗衣液80瓶,购进价格为8.5元/瓶,销售价格为9.9元/瓶,生产单位为石家庄市蓝翔日化有限公司,编号为2025/06/01-5。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活氧倍净洗衣液经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至被我局查获时,当事人共销售上述活氧倍净洗衣液10瓶,其中包含检测公司抽检买样4瓶,检样数量2瓶,备样数量2瓶,抽检单中显示购买单价为9.9元/瓶,备样存放地点为抽检机构,不合格备样由检测公司自行销毁,剩余70瓶当事人于2022年9月份退回生产厂家,货值792元,违法所得14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396元,没收违法所得14元,合计410元,上缴国库。 |
0.039600 |
0.001400 |
|
2023-08-30 |
2023-11-30 |
2023-11-3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3-09-0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舒城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
12315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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