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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规范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服务

发布时间:2023-11-08 15:53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促进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9月12日上午,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了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机构管理规范工作会,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议要求,一落实主体责任。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明示中介身份、亮照经营,建立健全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二规范服务流程。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规定》中的服务规范和禁止性规定,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办理委托人的市场主体登记业务;三建立管理体系。中介机构及其中介从业人员应当到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主体登记窗口办理信息确认,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评价制度,对中介机构、办理的市场主体登记业务进行动态评价。

会上集中学习了《六安市市场主体登记中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学习服务规范、责任主体、信用惩戒等方面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规定。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强化政策的宣传和指导,推动我县中介服务机构合法经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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