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对安徽华力莲花苑物业、金仕佳缘小区物业、慈母宫物业、县开发区力诺公司管理处的转供电进行了重点检查,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不折不扣按照购电制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电价政策,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转供电主体应通过物业费、租金、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提高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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