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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质量类行政处罚信息(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4-02-05 17:24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处罚名称 投诉举报方式
舒城县惠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798129996E 徐加洪 舒市监处罚〔2024〕9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销售已失效、变质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已失效、变质的“英雄”纯蓝墨水6瓶,没收违法所得3元,罚款37元 0.003700 0.000300 2024-01-31 2025-01-31 2024-04-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4-01-31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千人桥镇 舒城县惠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已失效、变质产品 12315
安徽恒燃石油有限公司舒粮加油站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8PLUNB7L 陈真 舒市监处罚〔202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销售不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234元;2、罚款15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734元整。 0.150000 0.023400 2024-01-23 2024-01-23 2024-04-23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4-01-23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安徽恒燃石油有限公司舒粮加油站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12315
舒城县钰贝乐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083677200F 钟杨 舒市监处罚〔2024〕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210元;2、罚款81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20元整。 0.081000 0.021000 2024-01-17 2024-01-17 2024-04-17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4-01-18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钰贝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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