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沸湖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舒城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舒城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舒城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泛宣传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维权年主题,根据市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能,促进消费增长,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激发消费活力”维权年主题宣传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舒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舒城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舒城县分公司
四、活动安排
(一)召开县消保委成员单位暨3·15纪念活动工作会。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联合县消保委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纪念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广泛听取消费维权工作志愿者、经营者、消费者代表等各方意见建议,共同推进3·15系列纪念活动和消费维权工作,构建消费维权新格局和放心满意消费新环境。
(二)开展全媒体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维权年主题,形式多样的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通过县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开展3·15宣传全覆盖,正面宣传消保委成员单位的维权成果和典型案例,加大消费侵权行为监督曝光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增强消费信心。
(三)开展“激发消费活力 共创放心消费”体察(座谈)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围绕绿色、生态、智能、健康等主题,走进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费体察活动,加强对商品服务监督,引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增强消费活力;围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开展座谈研讨,引领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共建放心满意消费环境,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舒城”行动。
(四)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针对老年、青少年、农村消费者等重点人群,围绕食品、农资产品、涉老产品、新型电子产品、网络消费等消费领域,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五进”活动,帮助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提升维权能力,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努力改善消费环境,引导企业共铸消费诚信。
(五)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举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引导形成诚信经营、信守承诺的社会风尚;县邮政分公司组织开展我县优秀企业名优产品展示推介促消费活动,全方位宣传舒城地方特色消费品牌,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追求,促进供需对接,推动消费升级,引领品质、放心消费。
(六)组织开展农资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紧扣春耕农时,突出肥料、农膜、农机具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农侵权行为,维护正常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
(七)开展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活动。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集中开展执法行动,加大对生产及其他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 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的整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其他商品等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展示打假治劣成果,震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开展消费领域集中约谈、以案示警活动。3·15期间,针对消费热点、维权难点、舆情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领域,监管部门要加强行政指导,通过公开约谈、投诉信息公示、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加强经营者自律和约束,促其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十)召开3·15新闻发布会。组织市场监管、住建、农业农村、文旅体育等部门联合我县主流媒体报道宣传消费执法维权亮点做法,联合发布2023年度相关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等。
(十一)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暨文艺演出活动。3月15日在城区举办“激发消费活力 乐享品质消费”宣传咨询服务演出活动。依托消保委成员单位,设置政策法规宣传展台(板)、投诉举报平台,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受理处理消费投诉,帮助消费者提高维权能力、鉴别真假商品方式方法、规避各类消费风险陷阱,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在组委会的统筹部署下,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聚焦消费者反应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维权问题,标本兼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维权成果。公安、卫健、城管、供电、消防、邮政等部门要按照组委会要求报送活动相关资料。
(四)关注舆情,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拓宽宣传方式,传递正能量。密切关注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做好新闻舆论事件和消费突发事件应急研判处置工作,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防范化解风险。
(五)认真总结,及时汇总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道特色亮点做法,注重留存消费维权宣传、监管执法等活动照片、信息、简报等资料。及时将活动方案、总结、图片、视频资料反馈至县消保委秘书处(联系人:胡玉婷,电话:8625290,邮箱:scxxx315@163.com )。
附件:1、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名单
2、2024年“3·15”宣传标语
附件1
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黄 政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吴家文 县消保委主任、二级调研员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消保委常务副主任
刘 飞 县政务公开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江长林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保委副主任
成 员:县委网信办、县文明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
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行政执法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
信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税务局、县邮
政管理局、人行舒城县支行、县银监办、县融媒体中心、县烟草
局、县供电公司、邮政舒城分公司、电信舒城分公司、移动舒城分公司、联通舒城分公司、县自来水公司、舒城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 限公司相关分管负责同志。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消保委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联络成
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
附件2
2024 年 “3·15”宣传标语
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
共铸消费诚信 激发消费活力
诚实守信经营 激发消费活力
创建放心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
深化诚信建设 激发消费活力
共创诚信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
打造消费新场景 激发消费新活力
改善消费条件 创新消费场景 激发消费活力
诚信守法经营 绿色低碳消费 依法理性维权 激发消费活力
优化消费环境 改善营商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
打通消费堵点 激发消费活力
激发消费活力 共促放心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 畅享美好生活
激发消费活力 释放消费潜能
激发消费活力 助力乡村振兴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