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价格投诉处理公示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01 09:52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日期 投诉人 投诉形式 投诉事由 回复内容 是否反馈 办结时间
2024.1.3 詹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2024年1月3日020:0,自己在小胖烧烤龙虾(花桥路商业内街店,舒城县城关镇鼓楼北街九溪江南商务会所)进行就餐,结账时自己发现商家对餐具进行收费(餐具1元/人),但商家未提前告知餐具收费,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查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理不合法督促商家予以整改,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3日到舒城县小胖烧烤店现场调查,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该店菜单上只有菜品的价格,餐具和饮料没有明码标价,检查组现场责令该店立即明码标价。因餐具是商家自主定价,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六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1.8
2024.1.7 朱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1月6日,在舒城县中医院(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鼓楼南街)对面的惠民药房,购买一盒康宁牌(盐酸米诺环素胶囊),店员收取53元,远高于市场价,且药品没有明码标价,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核实。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10日前往舒城县中医院对面的惠民药房现场调查。经查,惠民药房销售的是康尼牌盐酸米诺环素胶囊,生产厂家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规格为:50mg*10粒,进价38.23元,销售价53元,有明码标价。因药房的药品价格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根据市场需求由商家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至于您反映的部分药品线上线下价格有差异,因线下药店有人工、房租、水电等开支及营销方式不同,所以价格不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1.12
2024.1.8 章先生 12345 12月20日从佛山通过六安市华韦物流公司(注册地:地址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古城北路西苑1幢1层9号)托运货物到安庆,送到收货地址后告知需付物流费用560元,经过点货后发现少了一件货物,问发货方说是物流公司少装了一件货,后几天送到,几天后再次送货来说又要付物流费用180元!我要找谁才能解决?请尽快与我联系。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该物流公司负责人,通过沟通以及查询相关物流托运单得知,该物流公司是分两批收到厂家的发货(第一批12件,第二批1件),判断是厂家发货失误造成少发了一件货物。经过与厂家协商,厂家承诺将会尽快核实,若是厂家的失误造成少发货物,将会退还给您多收的费用。1月10日上午9点,舒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舒城县交通运输局约谈了华韦物流公司负责人韦玉军,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协商,并通过电话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1.10
2024.1.10 徐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人民医院的食堂菜品很贵,没有明码标价,且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人员称爱吃不吃,不吃拉倒。现来电要求部门核实,投诉该食堂,对其进行整改,请处理。(地址:六安市舒城县桃溪东路与鹿起路交叉口)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11日对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堂各菜品均已进行了明码标价。对标价不全或不规范的,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改正,并建议食堂负责人提供味美价廉的菜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1.15
2024.1.15 匿名 12345 舒城县万福庄园石榴苑业主来电反映:物业未经过业主同意,且未提前告知,2024年1月私自上涨物业费,由0.35元/方涨至0.55元/方,认为上涨物业费应同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请主管部门核实,要求物业提供文件或公示涨价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核实,根据舒城县发改委(舒发改价格【2023】45号)文件《关于调整万福庄园石榴苑、牡丹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23年4月25日开始,物业管理调整为0.55元每平方米。物业早在显著位置已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1.19
2024.2.1 匿名 12345 农村的药房价格要合理,希望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今早买了两瓶儿童药65元(易坦静45元、头孢20元),在药店还看到其他不知名的牌子药价格很贵,医药价格都高于市场价,希望监管部门严厉监督。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被诉药店现场检查。经查,该药店销售药品均明码标价。被诉品种药品是普通药品,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有明码标价即可,因此该药店未违反价格监管相关法规。另因药店实体店与线上药店销售渠道不一样,线上销售无房租、人工等支出,成本相应比实体店低,且同品种药品因生产厂家,规格,剂型等不同,定价也有区别,不能单纯比对价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2.5
2024.2.4 常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2月3日前往名剪世家造型工作室(龙昌家园店,六安市舒城县龙昌家园东南门东北60米)准备烫发,工作人员让自己先洗头,洗完头后才告知烫发价格,金额过高,自己不愿意继续烫发,工作人员要求支付洗发的费用30元,并没有进行明码标价,认为老板随意要价。现来电投诉,要求部门针对该理发店随意要价进行严查严管,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5日现场到名剪世家造型工作室调查。经查,该店在展示册内有明码标价,但在店内没有悬挂,让消费者不能看到。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该店立即在显著位置悬挂明码标价牌,并电话告知您检查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2.5
2024.2.4 匿名 12345 来电人反映:2月4日下午16:20左右,自己将车辆停在舒怡国际大酒店的停车场内(未消费),停了大约一小时左右,出场时酒店要收取自己5元的停车位,自己认为不合理。自己在进入停车场时未看到任何收费公告。现要求主管部门核实并督促尽快整改。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5日到舒城县舒怡大酒店现场调查。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该酒店在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下收取停车费是不合理的,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酒店改正,在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下不得收取停车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2.5
2024.2.6 董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2024年2月6日,自己通过抖音在名人造型购买25元洗剪吹套餐(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春秋路远大港汇广场商铺),且套餐备注一直可以使用,但实际自己前往店铺剪发后,工作人员告知过年期间无法使用,需要支付58元,且店铺没有价格表,认为不合理,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查,并督促协调使用套餐劵支付剪发费用,以及退还58元,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7日前往名人造型现场调查。经查,该店在店内没有标明套餐券过年期间不可使用。经协调,该店老板同意退还您理发费58元,用套餐券抵消。执法人员已电话告知您调查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2.7
2024.2.9 王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2月8日,自己前往汤泉宫(舒城县合安路与桃溪路交口久富广场3楼)进行消费,商家并没告知情况下进行涨价,之前一直是20元,而且之后自己要求商家将充会员的消费清单提供,但商家不予提供,现怀疑商家存在偷税漏税。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商家进行整改。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被诉商家现场核查。经查,该店在店堂醒目处有明码标价,浴资49元/人。据了解,该店浴资一直未变,只是在淡季做推广活动时有优惠价,活动早已结束。因浴资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明码标价即可,该店未违反价格监管相关法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2.20
2024.3.1
吉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3月1日12:00,自己在姐妹私房菜(地址:六安市舒城县飞霞名居B区西门旁)点餐,商家未进行明码标价,要求顾客在店内看菜点单,自己询问商家有没有餐单,但商家告知因很多菜单内菜品因季节性原因,无法正常下单,认为不合理。现来电希望部门核实商家是否属于未明码标价行为,督促商家尽快整改,设立相应菜单,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经核查,该店菜单上确实没有明码标价。检查组已现场责令该店立即将所售的酒水、饮料、菜品全部明码标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3.6
2024.3.4 姚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3月4日中午,前往大兵汽车修理厂(地址:舒城县S241杭埠阳光花园小区东北侧约170米)更换汽车尾灯,一共4个灯泡,收取自己150元,商家未明码标价也未提前告知价格,现来电投诉,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商家提前告知消费者价格以及将商品明码标价。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核实相关情况。经查,被投诉商家已明码标价,但公示项目不完善,执法人员已责令被诉商家立即整改,并联系您告知具体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3.7
2024.3.8 沈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3月7日13:20左右,在舒城博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牡丹苑分店,购买安生伤泰牌活血止痛胶囊(48粒),该药标价是22.5元,后来自己购买两盒刷医保,清单显示共计66元,药店工作人员解释该药标签价格未及时更改,现投诉该药店,要求部门核实督促该店标价整改,请处理。(地址:舒城县春秋北路21号)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1日前往舒城博利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牡丹苑分店现场调查。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店安生伤泰牌活血止痛胶囊标价牌为22.8元,由于公司统一时间一起调价,没有及时更换,检查组现场责令改正,要求其立即改换标价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3.12
2024.3.11 匿名 12345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天天益身心 (地址:舒城县梅河路乌龙井商业街对面海尔专卖店(舒城店)楼上)和美凯多(地址:舒城县春秋路清水湾花园东南侧约210米明惠酒店西北侧)高价售卖保健品领鸡蛋,且没有明码标价,天天益身心店楼梯较窄存在消防隐患问题,认为不合理,现来电投诉要求核实查处。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前往天天益身心和美凯多店内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检查中现场责令被诉商家立即将所售产品全部明码标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3.14
2024.3.20 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来优品零食(六安舒城万达广场店,舒城县城关镇万达金街A124号)内面包、饮料等未明码标价。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相关部门予以严查,请处理。(要求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自己,自己提供照片证据。)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21日第二次到舒城万达广场来优品零食店现场调查。经查,该店有明码标价。您所述的可能是面包刚出来没有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店负责人所售商品没有明码标价签不允许上柜台。执法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具体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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