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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7月份(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4-07-10 15:58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信息项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处罚名称 投诉举报方式
舒城县青春童年零食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8PJXBT5B 汪阳 舒市监处罚〔2024345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岳盈牌牛磺酸风味饮料5瓶、好益满苏打果味饮料(蜜桃味)6瓶、乐事双柚味汽水7瓶、康师傅茉莉花茶4瓶、美汁源蜜桃气泡饮2瓶、元气森林白桃味苏打气泡水4瓶、红遍天苹果醋果汁饮料3瓶;2、罚款1000.00元。 0.100000 0.007050 2024-07-10 2025-07-10 2027-07-1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4-07-10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青春童年零食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文文食品零售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8LLU5D55 叶文秀 舒市监处罚〔2024344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印味牌氮气鸭脖(麻辣味)8袋和印味牌氮气锁鲜鸭脖(香辣味)3袋;2、罚款1000.00元。 0.100000 0.008800 2024-07-10 2025-07-10 2027-07-1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4-07-10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文文食品零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阙店乡老曹农家乐酒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0A18R 曹永青 舒市监处罚〔202436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过期食品原料;2.罚款500元。 0.050000 0.000000 2024-07-09 2024-07-09 2027-07-0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4-07-10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阙店乡 舒城县阙店乡老曹农家乐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五显镇客多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3EW5Q 吕士芳 舒市监处罚〔2024341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大外贸纸杯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销售不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大外贸纸杯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销售不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105元。 0.010500 0.002000 2024-07-08 2025-07-08 2024-10-08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显镇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4-07-08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显镇 舒城县五显镇客多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12315
舒城县军思训商贸有限公司五显分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DE5WWYX9 朱军 舒市监处罚〔2024354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大外贸纸杯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销售不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大外贸纸杯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销售不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200元。 0.020000 0.000400 2024-07-08 2025-07-08 2024-10-08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显镇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4-07-08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显镇 舒城县军思训商贸有限公司五显分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12315
安徽省云曼机电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1000723854801 李刚 舒市监处罚〔2024283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未按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2000 0.200000 2024-07-08 2025-07-08 2027-07-08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4-07-08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安徽省云曼机电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12315
舒城县仪庭茶叶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DCTADBXQ 凤仪庭 舒市监处罚〔202427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茶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警告;2、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合计1040元。 0.100000 0.004000 2024-07-04 2024-07-04 2027-07-04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4-07-04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晓天镇 舒城县仪庭茶叶经营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茶叶)案 12315
舒城县城关镇宏意茶庄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RBEEA46 汪加根 舒市监处罚〔202432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茶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警告;2、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合计1040元。 0.100000 0.004000 2024-07-04 2024-07-04 2027-07-04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4-07-04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城关镇宏意茶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茶叶)案 12315
舒城县春秋乡古树今韵酒楼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A3Q5Q 韩延周 舒市监处罚〔2024339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过期食品原料;2.罚款500 0.050000 0.000000 2024-07-01 2025-07-01 2027-07-01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4-07-02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春秋乡 舒城县春秋乡古树今韵酒楼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五显镇韦良存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NY643 韦良存 舒市监处罚〔2024318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新湘利牌蛋黄酥1斤(货值8元);2.罚款500元。 0.050000 0.000800 2024-07-02 2025-07-02 2027-07-02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显镇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4-07-02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显镇 舒城县五显镇韦良存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12315
舒城县南港镇育苗幼儿园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23415236808000783 苏娉 舒市监处罚〔2024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和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警告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2024-07-02 2025-07-02 2027-07-02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2024-07-02 行政处罚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南港镇 舒城县南港镇育苗幼儿园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和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2315
舒城仁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2U7KFY4X 肖厚光 舒市监处罚〔2024〕331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医疗器械:
 对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处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8袋,每袋10个);
2
、罚款2000.00元。
0.2 2024/7/8 2024/7/8 2027/7/8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三年 341523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城县城关镇中大商城 25 号 舒城仁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案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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