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处罚名称 | 投诉举报方式 |
舒城县阙店乡常园大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95QY1C | 王霞云 | 舒市监处罚〔2024〕39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过期食品; 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7-22 | 2024-07-22 | 2027-07-2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23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舒城县阙店乡常园大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王明霞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RT7WD24 | 王明霞 | 舒市监处罚〔2024〕39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过期食品原料; 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7-22 | 2024-07-22 | 2027-07-2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23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舒城县阙店乡观山栗园酒家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合润嘉百货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D2KG9E | 施华进 | 舒市监处罚〔2024〕356号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于2024年2月份,在舒城县城关镇合润嘉百货超市化妆品柜台上架了“海飞丝去屑洗发露”,该洗洗发露价签名称为“200ml海飞丝护根防掉发洗发露”,经执法人员查询该商品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网页,页面显示“功效宣称:09清洁,13芳香,22防断发,23去屑”。在2024年6月18日的问话中,当事人也陈述该商品不具备“防掉发”的功效,厂家也无法出具材料证明商品具有上述功效。综上,该商品价签中宣称“防掉发”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可能会欺骗、误导消费者。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处罚如下:罚款333元,上缴国库。 | 0.033300 | 2024-07-19 | 2025-07-19 | 2024-10-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7-22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合润嘉百货超市发布虚假广告案 | 12315 | ||||
舒城县回头客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飞霞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DFQXE72B | 贾中英 | 舒市监处罚〔2024〕355号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6日在舒城县回头客生活超市化妆品柜台上架了“丹姿海藻净润洗颜泥”洗面奶,该洗面奶价签名称为“丹姿海藻美白洗颜泥”,经执法人员查询该商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网页,页面显示“功效宣称:09清洁,11保湿,18控油”。在2024年6月14日的问话中当事人也陈述该商品不具备“美白”的功效,厂家也无法出具材料证明商品具有上述功效。综上,该商品价签中宣称“美白”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可能会欺骗、误导消费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处罚如下:罚款303元,上缴国库。 | 0.030300 | 2024-07-19 | 2025-07-19 | 2024-10-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7-22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回头客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飞霞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 12315 | ||||
舒城县汤池镇大乐购购物中心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882X6E | 蒋凯 | 舒市监处罚〔2024〕34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从轻处罚如下:罚款1236元。 | 0.123600 | 2024-07-19 | 2024-07-19 | 2024-10-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19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大乐购购物中心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12315 | ||||
舒城县舒茶镇阿莲酒家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E56X2C | 施啟兵 | 舒市监处罚〔2024〕376号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农家锅巴3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7-18 | 2025-07-18 | 2027-07-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19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施啟兵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案 | 12315 | |||
舒城县南港镇小金红棚排档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J0CN6K | 黄霞 | 舒市监处罚〔2024〕377号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花椒粉14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7-18 | 2025-07-18 | 2027-07-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19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黄霞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案 | 12315 | |||
舒城县五显镇光明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QYM30T | 尹香桃 | 舒市监处罚〔2024〕349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步步庆”牌步步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步步庆”牌步步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步步庆”牌步步糕3斤(货值15元);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1500 | 2024-07-18 | 2025-07-18 | 2027-07-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显镇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7-18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五显镇 | 舒城县五显镇光明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五显镇光明村李从银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45A1D | 李从银 | 舒市监处罚〔2024〕351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梅花牌”食用小苏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梅花牌”食用小苏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梅花牌”食用小苏打(食品添加剂)4袋(货值12元);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1200 | 2024-07-18 | 2025-07-18 | 2027-07-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显镇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7-18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五显镇 | 舒城县五显镇光明村李从银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案 | 12315 | ||
舒城县食唯麻辣香锅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X2HM99 | 袁钱梅 | 舒市监处罚〔2024〕37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 发布虚假广告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罚款 | 罚款300.00元 | 0.030000 | 2024-07-16 | 2024-07-17 | 2024-10-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7-17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食唯麻辣香锅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 12315 | |||
蒋昌中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418XB | 蒋昌中 | 舒市监处罚〔2024〕350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秦淮人家”牌阿香蒸肉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秦淮人家”牌阿香蒸肉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秦淮人家”牌阿香蒸肉米粉5袋(货值10元);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1000 | 2024-07-17 | 2024-07-17 | 2027-07-1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显镇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7-08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五显镇 | 舒城县五显镇光明村蒋昌中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五显镇兰花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QUHP8U | 杨西权 | 舒市监处罚〔2024〕348号 |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于2022年06月28日后继续经营散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于2022年06月28日后继续经营散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4-07-17 | 2024-07-17 | 2027-07-1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显镇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7-08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五显镇 | 舒城县五显镇兰花超市无证经营散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千人桥镇成艾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BP149Y | 孙成艾 | 舒市监处罚〔2024〕36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4-07-12 | 2025-07-12 | 2027-07-1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12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成艾商店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12315 | ||||
舒城县千人桥镇树林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N100K | 俞书林 | 舒市监处罚〔2024〕36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4-07-12 | 2025-07-12 | 2027-07-1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12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树林商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12315 | ||||
舒城县千人桥镇学发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88AH6F | 章学发 | 舒市监处罚〔2024〕36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张贴防止浪费标识,并给予警告 | 2024-07-12 | 2025-07-12 | 2027-07-1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12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学发酒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 12315 | ||||
舒城县千人桥镇自跃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CTHH32 | 许自跃 | 舒市监处罚〔2024〕36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4-07-12 | 2025-07-12 | 2027-07-1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7-12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自跃商店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寨冲村卫生室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PDY12014234152312D6001 | 汪炳 | 舒市监处罚〔2024〕358号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涉嫌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 | 2024/7/12 | 2025/7/12 | 2027/7/1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 | 舒城县春秋乡寨冲村 | 舒城县春秋乡寨冲村卫生室涉嫌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