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处罚名称 | 投诉举报方式 |
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MA2RPBAU0Y | 张家平 | 舒市监处罚〔2024〕39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2、罚款10000元。 | 1.000000 | 0.025000 | 2024-08-27 | 2024-08-27 | 2027-08-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7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安徽厨鲜源食品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MA8LKKM8XN | 林蕾 | 舒市监处罚〔2024〕41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罚款10000元。 | 1.000000 | 0.007500 | 2024-08-27 | 2024-08-27 | 2027-08-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7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安徽厨鲜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安徽启润日化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MA8NPB930X | 张祥 | 舒市监处罚〔2024〕44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 |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200元。 | 0.020000 | 0.002000 | 2024-08-27 | 2024-08-27 | 2024-11-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7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安徽启润日化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南港镇小舒家常菜排档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W18LG14 | 舒立文 | 舒市监处罚〔2024〕44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农家锅巴4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8-27 | 2025-08-27 | 2027-08-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7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舒城县南港镇小舒家常菜排档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案 | 12315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周瑜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N9PDA37 | 胡学祥 | 舒市监处罚〔2024〕421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 2024年7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举报,前往舒城县干汊河镇周瑜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该超市货架上发现正在销售“精品小迎驾”白酒12瓶,酒精度:45%vol,净含量:220ml。上述白酒,经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厂鉴定为假冒该公司产品。执法人员对上述白酒依法予以扣押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2024年7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本)》第【268】条 | 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侵权白酒 | 0.012000 | 2024-08-27 | 2026-08-27 | 2027-08-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7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干汊河镇 | 舒城县干汊河镇周瑜超市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12315 | ||||
王泽爱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GKXKXA | 王泽爱 | 舒市监处罚〔2024〕46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计量器具 | 0.000000 | 2024-08-26 | 2024-08-26 | 2024-11-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王泽爱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 12315 | |||
安徽思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09980813X4 | 周院生 | 舒市监处罚〔2024〕45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 | 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 | 0.020000 | 0.020000 | 2024-08-26 | 2024-08-26 | 2024-11-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安徽思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 | 12315 | ||
舒城县永兴食品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595733990E | 宋旭东 | 舒市监处罚〔2024〕451号 |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 舒城县永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应当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48元。 2、处以罚款5000元,合计5048元,上缴财政。 | 0.500000 | 0.004800 | 2024-08-26 | 2024-08-26 | 2027-08-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永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万佛湖镇丁阳萍商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H83LX0 | 丁阳萍 | 舒市监处罚〔2024〕430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杨记”牌五香鸡蛋21个(货值31.5元);2.没收违法所得0.5元;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3200 | 2024-08-21 | 2027-08-21 | 2027-08-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万佛湖镇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1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万佛湖镇 | 舒城县万佛湖镇丁阳萍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万佛湖镇能友商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URD9G9R | 沈能友 | 舒市监处罚〔2024〕431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大今野”牌香辣牛肉面13袋(货值26元);2.没收违法所得0.5元;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2650 | 2024-08-21 | 2027-08-21 | 2027-08-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万佛湖镇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1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万佛湖镇 | 舒城县万佛湖镇能友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万佛湖镇好又多连锁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GDDW1N | 金强有 | 舒市监处罚〔2024〕387号 |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销售的舒城县佳美食品厂于2024年3月17日生产的“奕冠和”牌黑芝麻酥糖,经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销售的舒城县佳美食品厂于2024年3月17日生产的“奕冠和”牌黑芝麻酥糖,经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2000元。 | 0.200000 | 0.006000 | 2024-08-21 | 2027-08-21 | 2027-08-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万佛湖镇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1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万佛湖镇 | 舒城县万佛湖镇好又多连锁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梦云生活超市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8N3JB94G | 吴梦云 | 舒市监处罚〔2024〕34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杨记佬味真鸭翅(黑鸭味)11袋;2、没收违法所得0.25元;3、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0.001125 | 2024-08-19 | 2025-08-19 | 2027-08-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未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0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梦云生活超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玖隆便利日杂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TUX7EXT | 胡学萍 | 舒市监处罚〔2024〕34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钙芝奶酪味咸化饼干4盒和金稻谷夹馅棉花糖1袋;2、没收违法所得1元;3、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0.003100 | 2024-08-19 | 2025-08-19 | 2027-08-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0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玖隆便利日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潘世胜水产批发经营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W8TPU7B | 凡华 | 舒市监处罚〔2024〕361号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 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泥鳅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元;3、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0.001500 | 2024-08-19 | 2025-08-19 | 2027-08-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0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潘世胜水产批发经营部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李文仓商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N5BY641 | 李文仓 | 舒市监处罚〔2024〕42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笑辣辣”牌手撕牛肉味调味面制品10袋;2、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0.000500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20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李文仓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童谣商贸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MA2N09DB93 | 张家平 | 舒市监处罚〔2024〕37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 经营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50元,2、罚款2000元。 | 0.200000 | 0.035000 | 2024-08-19 | 2025-08-19 | 2027-08-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0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童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 | 12315 | ||
舒城县钱元玲家庭农场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0953845284 | 钱元玲 | 舒市监处罚〔2024〕42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2.7元,合计1062.7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6270 | 2024-08-20 | 2025-08-20 | 2027-08-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0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钱元玲家庭农场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案 | 12315 | |||
舒城县大华食品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HBX829 | 赵国华 | 舒市监处罚〔2024〕37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一、没收违法所得20元;二、罚款5000元,合计5020元,上缴国库。 | 0.500000 | 0.002000 | 2024-08-19 | 2025-08-19 | 2027-08-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0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大华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南港镇大乐购购物中心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WMW6C32 | 钱志 | 舒市监处罚〔2024〕37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12.6元;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纯正麻油绿豆糕26盒;3、减轻处罚罚款2000元。 | 0.200000 | 0.001260 | 2024-08-19 | 2025-08-19 | 2027-08-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9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舒城县南港镇大乐购购物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晓天镇廖克传蔬菜经营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UGYF11Q | 廖克传 | 舒市监处罚〔2024〕41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5元 | 0.100000 | 0.003150 | 2024-08-19 | 2025-08-19 | 2027-08-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9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晓天镇 | 舒城县晓天镇廖克传蔬菜经营部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安家山河烟酒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H2BJ8Y | 许玉婷 | 舒市监处罚〔2024〕40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元 | 0.100000 | 0.000250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安家山河烟酒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恒丰糖酒商行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H4QP8C | 邵必文 | 舒市监处罚〔2024〕379号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2024年6月13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内容是投诉举报人反映5月6日在舒城县城关镇恒丰糖酒商行购买的“喀吱脆”薯片已超过保质期。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喀吱脆”薯片10袋;2、没收违法所得1元;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3100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恒丰糖酒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味舒香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051450669E | 汪茂春 | 舒市监处罚〔2024〕406号 |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 2024年6月11日,我局收到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对我局辖区内舒城县味舒香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编号为No: LAZ/24S-05-086检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舒城县味舒香食品厂生产销售的“绿豆糕”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元。 | 0.500000 | 0.008000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味舒香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佳美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0514506854 | 汪超 | 舒市监处罚〔2024〕407号 |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 2024年6月19日,我局收到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对我局辖区内舒城县佳美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酥糖”编号为No: LAZ/24S-05-112检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酸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舒城县佳美食品厂生产销售的“绿豆糕”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元。 | 0.500000 | 0.008000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佳美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乐购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GA7706 | 偶正平 | 舒市监处罚〔2024〕37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元 | 0.100000 | 0.000200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乐购超市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多多好自选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H6PB26 | 徐金平 | 舒市监处罚〔2024〕39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元 | 0.100000 | 0.000200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多多好自选超市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凤英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NQXCY85 | 郭凤英 | 舒市监处罚〔2024〕370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到位于舒城县龙津大道与七门堰路交叉口北20米的舒城县城关镇凤英超市(门头招牌为舒中超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摆放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预包装食品“米多奇雪饼”已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30506,保质期9个月;产地:河南省新乡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结合量裁条款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0.65元 | 0.050000 | 0.000065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凤英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御果庄园经营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4228XX | 吴晓伟 | 舒市监处罚〔2024〕408号 | 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杨梅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8.87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1887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御果庄园经营部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杨梅案 | 12315 | |||
舒城县小储百货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8NK3P33T | 张广会 | 舒市监处罚〔2024〕40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47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0.47元。 | 0.100000 | 0.000047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小储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百佳超市(个体工商户)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D9NXJB5D | 程华敏 | 舒市监处罚〔2024〕40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2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0.25元。 | 0.100000 | 0.000025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百佳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张母桥镇龙腾商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NCMQ88U | 刘能芬 | 舒市监处罚〔2024〕385号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要求的步步高糕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20元上缴国库。 | 0.200000 | 0.002000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舒城县张母桥镇龙腾商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张母桥镇大乐购生活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W5F5W1W | 姚琼 | 舒市监处罚〔2024〕396号 |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一级生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属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2元;2.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12元上缴国库。 | 0.200000 | 0.001200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舒城县张母桥镇大乐购生活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张母桥镇东门百货商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FA6W3P | 徐海峰 | 舒市监处罚〔2024〕434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0条、第126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0.6元,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000.6元。 | 0.100000 | 0.000600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舒城县张母桥镇东门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 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张母桥镇洪林商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G5KG3Q | 洪成林 | 舒市监处罚〔2024〕435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0条、第126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0.3元,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000.3元。 | 0.100000 | 0.000300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舒城县张母桥镇洪林商贸经营超过保质期 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小龙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1341523L191795413 | 朱纯龙 | 舒市监处罚〔2024〕38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当事人生产经营酸价(以脂肪计)(KOH)、菌落总数、霉菌项目标的步步高糕点,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020元。 | 0.500000 | 0.002000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小龙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张母桥镇益家人连锁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8PJGN67D | 洪莹生 | 舒市监处罚〔2024〕38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当事人经营霉菌项目不合格的麻油绿豆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6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156元,罚款2000元,罚没款共计2156元。 | 0.200000 | 0.015600 | 2024-08-16 | 2025-08-16 | 2027-08-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6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舒城县张母桥镇益家人连锁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汤池镇零食焙焙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D3UB3U1H | 胡萍 | 舒市监处罚〔2024〕39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0.3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030 | 2024-08-15 | 2025-08-15 | 2027-08-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5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零食焙焙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汤池镇阿柱水果炒货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UW1YF41 | 陈金柱 | 舒市监处罚〔2024〕36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200 | 2024-08-15 | 2025-08-15 | 2027-08-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5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阿柱水果炒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柏岗中意百货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EHPM65 | 钟读来 | 舒市监处罚〔2024〕42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并结合以上裁量条款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娇妹子”牌馋嘴牛肉11袋及“小当家”牌油炸方便面34袋;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8-13 | 2024-08-13 | 2027-08-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4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柏岗中意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阙店乡阙店桥头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H6WE1J | 许召流 | 舒市监处罚〔2024〕42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并结合以上裁量条款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5元;2.罚款1000元。合计1005元。 | 0.100000 | 0.000500 | 2024-08-14 | 2024-08-14 | 2027-08-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14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舒城县阙店乡阙店桥头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杭埠镇百杭时代生活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TD2TP2W | 金城 | 舒市监处罚〔2024〕35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舒城县杭埠镇百杭时代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违法所得1.5元。 | 0.200000 | 0.000150 | 2024-08-07 | 2025-08-07 | 2027-08-0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07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杭埠镇百杭时代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杭埠镇精品生活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PHG4C34 | 何修东 | 舒市监处罚〔2024〕38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舒城县杭埠镇精品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违法所得1.9元。 | 0.100000 | 0.000190 | 2024-08-07 | 2025-08-07 | 2027-08-0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07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杭埠镇精品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杭小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8LKEPY57 | 曾家芳 | 舒市监处罚〔2024〕35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舒城县杭小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违法所得0.5元。 | 0.100000 | 0.000050 | 2024-08-07 | 2025-08-07 | 2027-08-0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07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杭小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倩安百货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H0K71W | 严玉梅 | 舒市监处罚〔2024〕414号 | 违反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2024年7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开展日常巡查,依法对舒城县春秋乡倩安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1种化妆品截至检查时已超出使用期限。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化妆品“韩束耀水嫩山茶花保湿洁面乳”1盒; 2.罚款1000元。 |
2024-08-15 | 2027-08-15 | 2027-08-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9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倩安百货店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家家欢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FRPT6U | 黄贤银 | 舒市监处罚〔2024〕428号 | 违反 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1.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好迪精华素保湿定型啫喱水(持久造型)2瓶、“纳爱斯”牌鲜浓果味牙膏3盒; 2.罚款1000元。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好迪精华素保湿定型啫喱水(持久造型)2瓶、“纳爱斯”牌鲜浓果味牙膏3盒; 2.罚款1000元。 |
2024-08-15 | 2027-08-15 | 2027-08-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9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家家欢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宏运超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1523MA2QGFXK66 | 步红英 | 舒市监处罚〔2024〕433号 | 违反 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2024年7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舒城县春秋乡枫香树街道开展日常巡查,依法对舒城县春秋乡宏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2种化妆品截至检查时已超出使用期限。 | 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经营的超出使用期限化妆品蓝莓滋润精华霜2盒、“形象美”牌润颜保湿素颜膏2盒; 2.罚款1000元。 |
2024-08-20 | 2027-08-20 | 2027-08-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8-29 | 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宏运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