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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舒城县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08:43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49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430号)和《六安市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高质量开展我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保障群众乘梯安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统筹、业主参与、公平公正、保障安全的原则,全面排查全住宅老旧电梯运行状况,对符合条件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维修改造更新,有效化解住宅电梯安全风险,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202412月底前,完成全2009年前投入使用的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2025年底前,建立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范围2009年前投入使用的住宅老旧电梯(以监督检验合格日期计算),或故障频发,经安全评估需要维修改造更新的电梯。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县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以下县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推进城关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协调机制,明确一名负责人,牵头负责本辖区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以社区为单位确定电梯协调专员,指导小区业主做好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协调解决资金筹措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731日前)

    二)摸清意愿。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摸排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数量、分布和运行情况,县城管局负责梳理住宅老旧电梯所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包括物业单位基本信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等情况。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向业主征询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意愿,建立信息台账。(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31日前)

    )开展安全评估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具有安全评估能力的权威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机构按规定出具评估报告,提出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相关建议业主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意见统一的可不做安全评估,直接进行方案编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协调电梯安全评估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与摸清意愿、方案编制、意见征询等同步进行

    四)方案编制。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编制可委托编制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方案,方案应包括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内容、施工安排、工程造价、费用分摊等内容。(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915日前)

    )开展意见征询。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开展对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方案进行书面意见征询。(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15日前)

    )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31日前)

    设备采购及施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售后服务优质的设备供应商,依法依规组织进场施工。(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115日前)

    )开展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单位、受益业主代表、使用单位等开展竣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按规定公示。竣工验收后30日内,施工单位向使用单位移交《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220日前)

    (九)拨付建设资金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和协议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231日前)

    四、资金来源

    (一)优先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优先按程序申请已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业主未按规定补交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应当督促其交存;逾期仍未交存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起诉

    对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确认的,由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经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同意,并报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申请使用。应急维修费用应当向业主公示,并从相关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按照专有面积分摊列支。具体按照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办理。

    (二)业主自筹不足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以支付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费用的,由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业主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出资的业主可以自维修改造更新工程验收后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补足应由本户承担的维修改造更新费用。

    )物业维修统筹资金。维修资金增值部分,扣除财政部门核定的管理费用和向交存业主分摊计息外,其余增值收益部分设立物业维修统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费用等。

    住宅电梯发生故障停运的,按照谁借用、谁返还的原则,可以申请应急使用物业维修统筹资金,物业维修统筹资金的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返还资金包括本金和利息。具体按照维修资金统筹使用程序办理。

    (四)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资金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间节点。县工作专班要在2024815日前制定我县具体实施细则和政策保障措施;202412月底前,完成2009年前投入使用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2025上半年,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回头看,总结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协同推进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上争取资金,县住建局负责具体操作,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等单位配合。县城管局牵头制定物业维修资金相关支撑政策,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配合。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的服务和监管,督促指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强化物业管理服务。

    (三)落实包保制度。县工作专班要建立联系包保制度,加强对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联系包保龙舒花园、明珠花园(共7台),县住建局负责联系包保泰鑫·城市广场(共6台),县城管局负责联系包保九溪江南(4台)。

    )严把工程质量。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县工作专班要坚持边试点、边推进,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打造示范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引导业主参与过程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与安全标准,实行施工进度与质量双重控制,确保每部电梯都能经得起检验。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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