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处罚名称 | 投诉举报方式 |
舒城火彩文具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2010669462305XY | 杨志梅 | 舒市监处罚〔2024〕69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舒城火彩文具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00.00元。 | 0.100000 | 0.060000 | 2024-11-22 | 2024-11-22 | 2025-02-2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22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火彩文具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凯盛家纺专卖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4NM9A | 童军 | 舒市监处罚〔2024〕68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上述侵权被子3床;2、罚款270元。 | 0.027000 | 0.052800 | 2024-11-20 | 2024-11-20 | 2025-02-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二年 | 341523 | 2024-11-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凯盛家纺专卖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马河口萌宝乐儿童用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3QUE75 | 陶鹏飞 | 舒市监处罚〔2024〕66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115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225元整。 | 0.115000 | 0.007500 | 2024-11-20 | 2024-11-20 | 2025-02-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1-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马河口萌宝乐儿童用品厂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汤池镇阿柱水果炒货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W1YF41 | 陈金柱 | 舒市监处罚(2024)663号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经营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 2024年9月10日,我局接到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当事人处抽样检验的桔子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FCX2400370364,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罚款1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10元 | 0.100000 | 0.001000 | 2024-11-20 | 2025-11-10 | 2027-11-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阿柱水果炒货店经营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万佛湖镇大全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6FR9D | 朱纯月 | 舒市监处罚〔2024〕623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牌1倍半香辣牛肉面2袋、“康师傅”牌1倍半红烧牛肉面5袋(货值17.5元);2.没收违法所得0.5元;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1800 | 2024-11-18 | 2027-11-18 | 2027-11-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万佛湖镇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万佛湖镇 | 舒城县万佛湖镇大全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派派百货便利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QTBC45 | 陶新杰 | 舒市监处罚〔2024〕622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150 | 2024-11-18 | 2027-11-18 | 2027-11-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万佛湖镇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万佛湖镇 | 舒城县派派百货便利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陶茵文具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JB0L3K | 蔡超 | 舒市监处罚〔2024〕65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1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0.15元。 | 0.100000 | 0.000015 | 2024-11-18 | 2024-11-18 | 2027-11-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1-1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陶茵文具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初阳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TWHN7Q | 朱海燕 | 舒市监处罚〔2024〕65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2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0.25元。 | 0.100000 | 0.000025 | 2024-11-18 | 2024-11-18 | 2027-11-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1-1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初阳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刘芳百货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UDF97 | 刘芳 | 舒市监处罚〔2024〕63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元 | 0.100000 | 0.000200 | 2024-11-15 | 2024-11-15 | 2027-11-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1-1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刘芳百货店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小龙食品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L191795413 | 朱纯龙 | 舒市监处罚〔2024〕558号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八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生产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8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6000元。 | 0.600000 | 0.004000 | 2024-11-14 | 2025-11-14 | 2027-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小龙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食吉天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8PDJRB9L | 李佳伟 | 舒市监处罚〔2024〕56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对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予以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376元;2、罚款4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376元,上缴国库。 | 0.400000 | 0.037600 | 2024-11-14 | 2027-11-14 | 2027-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食吉天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山七镇小楼水果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93U935 | 陆必转 | 舒市监处罚〔2024〕57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元。 | 0.100000 | 0.000100 | 2024-11-13 | 2025-11-13 | 2027-11-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山七镇 | 舒城县山七镇小楼水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安徽千色鹿建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RUPP49J | 郭闻天 | 舒市监处罚〔2024〕519号 | 属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违法行为。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回收后重新加工调配包装三棵树优质真石漆、三棵树砖石漆专用底漆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的规定,属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销7桶三棵树耐候抗碱底漆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罚款18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7桶三棵树耐候抗碱底漆、6个三棵树优质真石漆桶(空桶)、3个三棵树新桶(空桶)。 | 1.800000 | 0.000000 | 2024-11-11 | 2025-11-11 | 2025-02-1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1-1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安徽千色鹿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云燕文体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G5U21 | 朱春燕 | 舒市监处罚〔2024〕63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过期的2袋“飛旺”牌沙嗲长参丝; 2、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200 | 2024-11-08 | 2027-11-08 | 2027-11-0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0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云燕文体店(朱春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桃溪镇龙舒娇傲农副产品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RBT2G8B | 李国和 | 舒市监处罚〔2024〕61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8瓶涉案“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白酒;2、罚款795元,上缴国库。 | 0.079500 | 0.106000 | 2024-10-31 | 2027-10-31 | 2025-01-3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7-10-3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桃溪镇 | 舒城县桃溪镇龙舒娇傲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341425486254018B | 赵军 | 舒市监处罚〔2024〕649号 |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已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产品,罚款5000.00元 | 0.500000 | 2024-11-14 | 2025/4/14 | 2027/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12315 | ||||
舒城县舒实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NBQTU29 | 方志军 | 舒市监处罚〔2024〕671号 | 舒城县舒实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舒城县舒实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扣押药品 2、没收违法所得570.00元。 3、罚款10000.00元 |
1.000000 | 0.057000 | 2024-11-21 | 2025-05-21 |
2027/11/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2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舒实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龙舒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2341523683623679T | 黄书用 | 舒市监处罚〔2024〕568号 | 涉嫌使用失效医疗器械案 | 涉嫌使用失效医疗器械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失效的医疗器械;2、罚款2000.00元。 | 0.200000 | 2024-11-13 | 2024/11/13 | 2027/11/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涉嫌使用失效医疗器械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341425766887741T | 徐斌 | 舒市监处罚〔2024〕653号 | 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已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处罚款5000.00元 。 | 0.500000 | 2024-11-19 | 2025/5/19 | 2027/11/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12315 | ||||
舒城益诚堂药房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RMRK06E | 陈科 | 舒市监处罚〔2024〕587号 | 舒城益诚堂药房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劣药案 | 舒城益诚堂药房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劣药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处罚款10000.00元; | 1.000000 | 2024-11-20 | 2025/5/20 | 2027/11/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益诚堂药房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劣药案 | 12315 | ||||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341425486254210X | 倪世平 | 舒市监处罚〔2024〕661号 |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涉嫌使用劣药案 |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涉嫌使用劣药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处罚款10000.00元; | 1.000000 | 2024-11-19 | 2025/5/19 | 2027/11/1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茶镇 |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涉嫌使用劣药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友城宾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H38U21 | 唐述银 | 舒市监处罚〔2024〕611号 | 舒城县城关镇友城宾馆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舒城县城关镇友城宾馆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予以处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各客房违规的“洗发露、沐浴露”的分装器;2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2024-11-15 | 2027/11/15 | 2027/11/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友城宾馆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12315 | ||||
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舒城鼓楼街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094822995J | 李传海 | 舒市监处罚〔2024〕573号 | 涉嫌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 涉嫌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期的医疗器械;2、罚款2000.00元 | 0.200000 | 2024-11-13 | 2024/11/13 | 2027/11/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涉嫌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三沟村卫生室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PDY01016234152312D6001 | 解飞 | 舒市监处罚〔2024〕659号 | 舒城县城关镇三沟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舒城县城关镇三沟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扣押的药品 2、罚款10000.00元 |
1.000000 | 2024-11-15 | 2025/4/15 | 2027/11/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三沟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都客电竞酒店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0F4G1C | 陈成 | 舒市监处罚〔2024〕610号 | 舒城县都客电竞酒店酒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舒城县都客电竞酒店酒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予以处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各客房违规的“洗发露、沐浴露”的分装器;2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2024-11-14 | 2027/11/14 | 2027/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都客电竞酒店酒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舒中村卫生室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PDY01023434152312D6001 | 王正彪 | 舒市监处罚〔2024〕609号 | 舒城县城关镇舒中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舒城县城关镇舒中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扣押、查封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28元。3、罚款10000元 ; | 1.000000 | 0.032800 | 2024-11-14 | 2027/11/14 | 2027/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舒中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12315 | |||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胡继波 | 舒市监处罚〔2024〕574号 |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已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处罚款5000.00元 。 | 0.500000 | 2024-11-13 | 2025/5/13 | 2027/11/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将爱主题宾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N0QLX9 | 李勇 | 舒市监处罚〔2024〕570号 | 舒城县城关镇将爱主题宾馆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舒城县城关镇将爱主题宾馆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44个客房违规使用的“洗发水、沐浴液”容器产品,并处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2024-11-06 | 2025/5/6 | 2027/1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0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将爱主题宾馆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好又多河棚镇加盟超市涉嫌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83AN0B | 汪顺生 | 舒市监处罚〔2024〕602号 | 舒城县好又多河棚镇加盟超市涉嫌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舒城县好又多河棚镇加盟超市涉嫌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4-11-04 | 2025/11/4 | 2027/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0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河棚镇 | 舒城县好又多河棚镇加盟超市涉嫌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12315 | ||||
舒城县五显镇景山村卫生室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PDY20005434152312D6001 | 钟道仓 | 舒市监处罚〔2024〕648号 | 舒城县五显镇景山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舒城县五显镇景山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扣押药品;罚款10000.00元 | 1.000000 | 2024-11-14 | 2025/4/14 | 2027/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五显镇 | 舒城县五显镇景山村卫生室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