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处罚名称 | 投诉举报方式 |
舒城县桓麟烟酒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DUN4493F | 褚先芝 | 舒市监处罚〔2024〕71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 舒城县桓麟烟酒经营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人民币3408.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 0.340800 | 0.001000 | 2024-12-30 | 2024-12-30 | 2027-12-3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3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桓麟烟酒经营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从事烟草零售业务案 | 12315 | |||
舒城县汤池镇道美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BHWG4C | 邹道美 | 舒市监处罚〔2024〕720号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送百货的货车上以市场零售价格购进烟草制品用于店内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罚款 | 罚款3668元 | 0.366800 | 2024-12-27 | 2025-12-27 | 2027-12-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27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道美商店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高塘日用百货商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LH7LQ9A | 薛琴 | 舒市监处罚〔2024〕71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过期的3瓶“晶鑫星火”牌味椒盐; 2、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1500 | 2024-12-27 | 2027-12-27 | 2027-12-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27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高塘日用百货商超市(薛琴)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安徽省云曼机电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1000723854801 | 李刚 | 舒市监处罚〔2024〕7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 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 0.300000 | 2024-12-27 | 2024-12-27 | 2025-03-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2-27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安徽省云曼机电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 12315 | ||||
舒城县殡仪馆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3414257668893840 | 陈春生 | 舒市监处罚〔2024〕698号 | 自立项目收取车辆消毒费 | 自立项目收取车辆消毒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8950元; 2、罚款26850元 |
2.685000 | 0.895000 | 2024-12-16 | 2024-12-16 | 2025-03-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2-2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殡仪馆自立项目收取车辆消毒费案 | 12315 | |||
安徽明德农副食品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UCCPH42 | 宋丰明 | 舒市监处罚〔2024〕69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2、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250元。 | 0.500000 | 0.025000 | 2024-12-24 | 2024-12-24 | 2027-12-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2-2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安徽民德农副食品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六合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NXYFR09 | 周劲 | 舒市监处罚〔2024〕71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五、八项的规定 | 舒城六合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给予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3.没收违法经营的内酯豆腐1盒(货值1元) | 1.000000 | 0.000100 | 2024-12-23 | 2024-12-23 | 2027-12-2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六合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停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千人桥镇兄弟建材销售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1RJL75 | 汪选桥 | 舒市监处罚〔2024〕69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以及(一)停止使用产品编号:01030D8043的叉车;(二)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2024-12-20 | 2025-12-20 | 2027-12-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兄弟建材销售部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12315 | |||
舒城县千人桥镇雅苑超市(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DFXL5M3C | 赵相前 | 舒市监处罚〔2024〕711号 | 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如下:1、没收过期的散装食品“素牛排”1包;2、没收违法所得0.8元;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080 | 2024-12-20 | 2025-12-20 | 2027-12-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雅苑超市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2315 | ||
舒城县松军木制品加工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058466284Q | 史吉能 | 舒市监处罚〔2024〕70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的违法行为 |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 | 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2024-12-23 | 2027-12-23 | 2027-12-2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松军木制品加工厂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12315 | ||||
舒城县书霞食品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W1TQXE | 包书霞 | 舒市监处罚〔2024〕591号 | 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舒城县书霞食品经营部未经备案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罚款人民币2000.0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美宸天膠”阿胶片26盒、烘炒黑芝麻2袋(合计13814元)。 | 0.200000 | 1.381400 | 2024-12-20 | 2024-12-20 | 2027-12-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书霞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江南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D9PE5Q8M | 廖继能 | 舒市监处罚〔2024〕71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舒城县江南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罚款人民币1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元;3.没收违法经营的“湘霸王”脆爽海带丝5袋(合计18元)。 | 0.100000 | 0.001900 | 2024-12-20 | 2024-12-20 | 2027-12-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12-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江南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大海淀粉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774956188F | 丁守来 | 舒市监处罚〔2024〕59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 生产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70元;2、罚款43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3470元。 | 4.300000 | 0.047000 | 2024-12-20 | 2024-12-20 | 2027-12-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12-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大海淀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案 | 12315 |